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简介(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电话+怎么样)
2021-08-09 10:14:35 682 来源:慧法顾
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9 年, 是中国司法部及北京市司法局最早批准设立的律师体制改革(合伙制)试点律师事务所之一。
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简介
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9 年, 是中国司法部及北京市司法局最早批准设立的律师体制改革(合伙制)试点律师事务所之一。
大地律师事务所总部设立于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港中旅大厦三层南区,下设海外部、青岛分所、东京联络处。良好的商务环境,优越的地理位置,现代化的办公设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大地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法学院校、从业多年、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过硬的律师团队,承办过大量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案件。
大地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秉承“勤勉尽责、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以“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时时处处对客户负责”为宗旨,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自成立以来,“大地”所律师先后为数千家境内外客户提供过法律服务,其中,许多是国内外知名企业。累计承办各类商务法律事务数万件,涉及财产标的已逾百亿元,为广大客户挽回了数以亿计的损失,赢得了业内外的广泛好评。多次被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西城区司法局、西城区律师协会评为优秀法律服务机构。
目前,大地律师事务所已经发展成以为客户提供金融、保险、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外商投资、公司业务、医疗卫生、互联网金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等领域专业法律服务见长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的专业特长,大地律师事务所设有金融保险部、公司和投资部、房地产部和建设工程、知识产权部、诉讼部五个专业部门。今后我们将紧跟客户需求,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设立更多的分支机构,为国内外客户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大地律师事务所重视与境外律师事务所的广泛交流与合作及对本所年轻律师的培训和发展。本所与欧洲、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及台湾的律师事务所都曾开展过良好的合作。还设有独立的海外部主要为日资企业提供全程的法律事务服务,能熟练运用日语提供法律服务。
沧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高山不拒细壤,方能就其高。
二十九载,是一个里程碑,它承载着“大地”的文化和历史,也铭刻着各界朋友对“大地”的厚爱与支持。“大地”人将继续不懈努力,以更加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回馈广大新老客户和社会,促进国家的法制建设,铸就“大地”新的辉煌!
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电话
电话:86 10 68091988
传真:86 10 66179066
网址:www. dadilaw.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港中旅大厦三层
邮编:100053
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怎么样
大地律师事务所目前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专业水平强的律师队伍,他们多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和英国诺丁汉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学府,受过良好而系统的法学教育和训练。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大多曾有过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政府机关、教学科研部门、中国大型船运公司和航空公司工作的经历,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社会资源。大地所多名主要合伙人具有丰富的从业资历,承办过大量在中国有影响的案件。本所是国内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法律事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同时,本所律师还接受过从事大型工程项目招投标、工商代理注册、外经贸系统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企业资产产权界定和保险代理等法律事务的专门培训。本所自成立至今,已先后为数百家境内外客户提供过法律服务,其中,大多数为国内外知名企业,累计承办各类商务法律事务数千件,涉及财产标的已逾百亿元。
大地律师事务所重视与境外律师事务所的广泛交流与合作及对本所年轻律师的培训和发展。本所与欧洲、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及台湾的律师事务所都曾开展过良好的合作。自1997年起,本所先后多次派出年轻律师前往英国年利达律师事务所、澳大利亚万事基律师事务所等国际著名律师事务所进行交流、培训或工作,这些律师都成为本所办理涉外业务的骨干力量,他们能以英文、普通话、粤语对境外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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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新房还沒装修入住物业就要我们交物业费,请问这合法吗
分析:国家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合同中规定业主要支付装修管理费,那么业主就要按合同支付管理费;如果双方并没有这种约定,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不能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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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林二七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 人
问题:跟朋友一起喝酒,结果因为他喝太多导致死亡,其他跟着一起喝酒的朋友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么
分析:你好,以上情况如果没有强制劝酒等情况不应当承担责任,具体可以面谈帮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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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我想和丈夫离婚,但他向我要钱,不给钱就不离,我该怎么办。
分析:你好,可以去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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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您好,我的跟别的男人跑了三年了,也联系不上,我想离婚怎么离婚呀
分析:您好,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因找不到被告而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其它方式送达诉讼材料和开庭传票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60日后,若对方不到庭,法院会缺席宣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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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被流浪猫狗咬伤谁担责?
分析:您好,如果流浪狗和流浪猫被人收留了,流浪狗和流浪猫的收留者就是动物的管理人了,被人收留的流浪狗和流浪猫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管理人也就是收留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只是好心人路过的时候或者偶尔去喂养它们一下,流浪狗和流浪猫没有事实上的主人或者管理人,这就无法确定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这种无人管理的流浪狗、流浪猫伤人的案例目前在我国存在法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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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农村盖房子时工人摔伤应向谁索赔?
分析: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黄某系发包方,与孙某形成了建房承揽合同关系,孙某与李某则为雇佣关系。李某因脚手架松动而摔下,如其并不存在过错,则孙某作为雇主应对李某在建房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黄某欲建四层楼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方来承建。黄某在明知孙某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而选用孙某为承建人,其在承建人的选用上存在过错。故李某可要求黄某与孙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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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车辆买卖未过户,事故风险谁承担
分析:您好,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就是说,机动车买卖,只要车辆交付给了买主,车辆的所有权就立即发生转移,未过户登记不影响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车辆交付后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其间发生事故,责任也应该是由车辆的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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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林十八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1 人
问题:房屋采光权受损害怎么办
分析: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当采光权受到侵犯时,《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受害人可选择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受害人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是否侵犯采光权’首先要看影响采光和日照的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是经过审批的合法建筑,则当亊人可以另行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决。你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对方当亊人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