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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多久算非法拘禁

2021-10-19 11:05:29 582 来源:慧法顾

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

  非法拘禁多久算非法拘禁

  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成立本罪。一般情况下,超过24小时,会按犯罪处理的。

  司法实践中,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1)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

  (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3)多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时间较长的;

  (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5)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相关阅读: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2000.7.13法释〔2000〕19号)

  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就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解释如下: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结合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的一般超过24小时的,才会对行为人以该罪定罪处罚。但如果行为人非法拘禁他人3次以上或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则就可以立即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几个小时算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罪,是指用强制的方法,并且违反法律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24个小时起算非法拘禁,按犯罪处理的。有下列之一的,作为犯罪处理:国家工作人员胡乱使用职权、非法拘禁无辜人员,使影响恶劣的;非法拘禁并对其捆绑、殴打、侮辱等的;非法拘禁他人很多次,或非法拘禁多个人,或非法拘禁时间高于24小时;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非法拘禁,有下列之一的,可以立案:拘禁持续时间24小时以上的;至少3次对他人进行非法拘禁,或一次非法拘禁人数达3人以上的;非法拘禁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等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多长时间算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没有情节的规定,只要是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不论时间长短,次数多少,恶劣程度轻重,就应该构成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从这一规定看,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没有情节的规定,只要是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不论时间长短,次数多少,恶劣程度轻重,就应该构成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具有殴打、侮辱的行为,二是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

  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有一部分的案件是被拘禁人有很大过错,行为人出于愤怒而对其关押一两钟头,其社会危害性应该说不是很大。对这类行为人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打击面显得过宽。再则,1999年9月1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999年9月1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几个小时算非法拘禁?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性方法,不法丧失别人人身自由的刑事犯罪。

  限制人身自由几个小时算非法拘禁?

  判别是否算非法拘禁理应根据剧情深浅、伤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连禁时间长短等因素来综合分析,以确认非法拘禁行为的类型。问题不是因此拘禁时间长短一个因素,要综合看是否非法人人身自由了。所说人身自由权,是指以人体的声响,没受不法行为矫正内容的人格权。即在法律法规范围之内,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依照自己的意识形态自由地行驶自己的自由支配权。若只是一刹那丧失别人的人体自由的,在日常生活此中,其实是很难质证的。 因而根据法律法规的一般规定,只有超出24小时的拘禁才算为非法拘禁。但我们需要另外注意的是,若选用暴力行为,对别人进行施暴等方法非法拘禁别人,这些情形我们是不考虑到非法拘禁的时间的。同时,也要注意的是非法拘禁8小时以下一般不构成犯罪,但8小时和24小时之间的非法拘禁行为,还需要根据具体化的剧情进行判断.

  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中的规定:党政机关工作者因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侦查。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出二十四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行捆缚、施暴、污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致死、精神失常的;

  5、为索要负债非法拘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者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司法实践中,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理应作为非法拘禁犯案处理:

  1、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无辜人民群众,引起不良影响的;

  2. 非法拘禁他人,并实行捆缚、施暴、污辱等行为的;

  3. 数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几十人,或非法拘禁时间较长的;

  4. 非法拘禁,致人重伤、致死、精神失常或自尽的;

  5. 非法拘禁,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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