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公司经营 > 2021年澳门公司经营律师收费标准(澳门公司经营律师费多少钱)

2021年澳门公司经营律师收费标准(澳门公司经营律师费多少钱)

2021-09-07 15:58:07 2698 来源:慧法顾

  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公司经营范围有: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项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且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但是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澳门律师收费标准

  一、办理条件

  港澳台居民应当具备下列全部条件,可以申请律师执业: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4、品行良好;5、申请人是香港、澳门居民。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办理材料

  须提供原件核对,真实有效。

  须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

  须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

  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澳门居民属于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的香港法律执业者、澳门律师,申请在内地执业的,不需提交此项材料,但应提交由香港律师会、大律师公会或者澳门律师公会出具并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的申请人在香港、澳门执业经历、年限的证明,及完成参加由内地地方律师协会组织的不少于1个月的集中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须经本人签名,真实有效。

  与拟执业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真实有效,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属于分所的,聘用合同还需总所加具核准意见并盖章。

  申请人近期大一寸正装(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相片。

  填写完整,真实有效。

  填写完整,真实有效。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司法厅窗口(网址:http://wsbs.gdsf.gov.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受理机关。

  2、受理:受理机关收到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在后,根据书面申请材料核对并处理网上填报的信息申请材料,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受理机关应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获取办理结果:省司法厅对受理机关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制作并送达相关证件,并在网上进行公告;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同时经办人员根据书面材料审核结果,处理电子信息材料,生成相应办理结果。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司法厅窗口(网址:http://wsbs.gdsf.gov.cn)查询办理进度和审批结办理结果。申请人可选择邮政特快专递送达本人行政审批决定书等材料和执业许-可证件。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两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已将涉及广州、深圳市业务的省级行政职权委托广州、深圳市司法局实施。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网上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受理机关应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获取办理结果:省司法厅对受理机关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许-可条件,依法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制作并送达相关证件,并在网上进行公告;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申请人可选择邮政特快专递送达本人行政审批决定书等材料和执业许-可证件。

  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两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已将涉及广州、深圳市业务的省级行政职权委托广州、深圳市司法局实施。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27号窗口

  五、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深圳市司法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3年)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一)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二)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执业的。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8号修改)(2009年)

  附件第70项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实施机关为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3年)

  第十二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本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新)(2016年)

  第十条律师执业许-可,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执业申请并进行初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2009年)

  第六条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具体许-可程序,根据《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3年)

  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新)(2016年)

  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受理申请机关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

  准予执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不准予执业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2009年)

  第九条律师申请变更执业机构的,变更审核机关应当自作出准予变更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为申请人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组织形式、住所等事项的,变更审核或者备案机关应当自作出准予变更决定或者备案之日起十日内,为律师事务所办理执业证书变更事项登记或者换发执业证书。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条律师、律师事务所因执业证书损毁等原因,导致执业证书无法使用的,应当申请换发执业证书。

  换发执业证书,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完成审查,并上报原发证机关。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审查,符合规定的,为申请人换发执业证书;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换发执业证书,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准予换发执业证书的,申请人在领取新的执业证书时,应当将原执业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一条执业证书遗失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并在省级以上报刊或者发证机关指定网站上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应当载明遗失的执业证书的种类、持证人姓名(名称)、执业证号和执业证书流水号。

  律师、律师事务所申请补发执业证书的,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办理。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已刊登遗失声明的证明材料。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新)(2016年)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作出准予该申请人执业决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撤销原准予执业的决定:

  (一)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准予执业决定的;

  (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执业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执业决定的。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新)(2016年)

  第二十条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

  (三)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四)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

  受理机关应当对变更申请及提交的材料出具审查意见,并连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对准予变更的,由审核机关为申请人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对不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有关审查、核准、换证的程序和期限,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准予变更的,申请人在领取新的执业证书前,应当将原执业证书上交原审核颁证机关。

  律师跨设区的市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和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应当交接该律师执业档案。

  《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四条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申请律师执业,应当依照《律师法》和司法部制定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拟聘其执业的内地律师事务所住所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其出具审查意见后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作出是否准予申请人在内地执业的决定。

  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的文件中,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须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同时还须说明是否具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外国律师资格以及是否受聘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外国律师事务所的情况。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由香港律师会、大律师公会或者澳门律师公会出具并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的申请人在香港、澳门的执业经历、年限的证明。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经审核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的,应当自颁证之日起30日内将获准在内地执业的香港、澳门居民名单及执业登记材料报司法部备案。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新)(2016年)

  第二十二条律师被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派驻分所执业的,其律师执业证书的换发及管理办法,按照司法部有关规定办理。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五条律师、律师事务所被依法撤销执业许-可或者被吊销执业证书的,由作出撤销或者处罚决定的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由其委托的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宣布或者送达撤销或者处罚决定时收缴该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并依照规定程序予以注销。

  律师、律师事务所因其他原因终止执业,需要注销其执业证书的,该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将执业证书上交其所在地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由其按照规定程序交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律师、律师事务所被撤销执业许-可、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执业,拒不上交执业证书的,由原发证机关公告注销其执业证书。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新)(2016年)

  第二十三条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执业地的原审核颁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一)受到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处罚的;

  (二)原准予执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的;

  (三)因本人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申请注销的;

  (四)因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

  (五)因其他原因终止律师执业的。

  因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被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重新申请律师执业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律师执业。

  律师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立案调查期间,不得申请注销执业证书。

  司法部关于法律援助机构下设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第三点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1.法律援助机构的现在编工作人员;

  2.具有律师资格的;

  3.具有一年以上的法律服务工作经历;

  4.品行良好。

  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由省级以上法律援助机构统一向律师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律师管理部门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及时发放律师执业证书。

  2021年律师收费标准(最新)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同等,标的额越高则收费越贵。

  大多数当事人向律师咨询案件费用,没有一个可参考的收费范围。今天为大家整理下关于律师的收费标准。

  微信搜“法宝在线”——申请“先打官司后收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微信搜“法宝在线”——申请“先打官司后收费”以下是收集的关于服务收费的一些数据可作为参考。

  一、按件收费参考

  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

  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

  ⑵ 法律文书:

  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⑶ 律师见证:

  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⑷ 代办公证:

  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⑸ 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

  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⑹ 律师调查:

  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微信搜“法宝在线”——申请“先打官司后收费”二、民商服务收费参考

  (1) 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2) 二审阶段

  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再审(申诉)阶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 仲裁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 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微信搜“法宝在线”——申请“先打官司后收费”三、刑事案件收费参考

  (1) 一审阶段:

  ① 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

  ② 审查起诉阶段: 6000-30000元人民币;

  ③ 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④ 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案件复杂程度、民事诉讼标的等)。

  ⑤ 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办理案件需要异地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长途电话费等由委托方承担,该等费用可以实报实销,也可以协商一固定数额包干使用。]

  (2) 二审阶段

  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再审(申诉)阶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北京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遗弃罪如何定义、判几年、构成要件、量刑标准
2021年澳门征地拆迁律师收费标准(澳门征地拆迁律师费多少钱)
2021年澳门知识产权律师收费标准(澳门知识产权律师费多少钱)
2021年澳门损害赔偿律师收费标准(澳门损害赔偿律师费多少钱)


法律咨询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