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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夏劳动工伤律师收费标准(宁夏劳动工伤律师费多少钱)

2021-09-17 10:19:37 757 来源:慧法顾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劳动工伤的范围是什么

  以下情形属于劳动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劳动工伤的赔偿标准

  一、劳动工伤的赔偿标准

  劳动工伤赔偿标准明细如下: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五)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

  第一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种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20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5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种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 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六)因工死亡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5、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七)非法用工伤亡赔偿

  1、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2、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3、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4、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5、死亡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6、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八)其他情形

  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6、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7、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8、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9、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10、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劳动工伤理赔的程序是如何的

  企业参保职工因工伤残或死亡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参保职工在工作地点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企业应在三日之内向当地社保机构报告,并领取填报《职工工伤(亡)认定申请表》,报送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设在当地劳动局)认定。

  2、企业接到劳动鉴定结论通知书与医疗终结通知书后,应填报《企业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批表》,并附医院治疗医嘱单和本人病历及医疗费用单据(原件)或相关资料送社保公司办理理赔。

  3、每月20日-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宁夏律师收费标准

  计时收费标准

  计时收费标准以执业律师的有效工作时间单位收费确定,具体计时方法、收费标准由各律师事务所在以下标准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1、执业3年以下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一般不低于500元;

  2、执业3年以上8年以下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一般不低于1000元;

  3、执业8年以上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一般不低于1500元;

  4、执业20年以上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一般不低于2000元

  (宁夏律师收费标准)

  计件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案件:每件1000—20000元。涉及疑难复杂案件的,双方协商收取。

  二、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按件收费:每件1000—20000元。涉及疑难复杂案件的,双方协商收取。

  (宁夏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 (宁夏行政诉讼律师收费标准)

  三、宁夏律师代理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3000元—30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5000元—50000元/件;

  3、一审阶段:5000元—50000元/件;

  4、只办理二审阶段或再审的,依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费;

  5、办理死刑复核案件:20000—30000元/件,曾办理一审或二审案件,按此标准酌减收费。

  6、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0—30000元/件

  7、非诉讼项目、案件计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宁夏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

  按标的收费标准

  律师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按照争议标的额,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1万元以下 1000-3000元

  1—10万元 8%—9%

  10—100万元 6%—8%

  100—500万元 4%—6%

  500—1000万元 2%—4%

  1000—5000万元 1%—2%

  5000万元以上 0.5%—1%

  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案件的代理费按反诉标的另行酌减收费。

  (宁夏律师收费标准)

  风险代理收费标准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一般不低于标的额的10%,最高收费金额一般不高于标的额的30%。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另行协商收费。

  下列情形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等;

  (五)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

  重大疑难案件代理收费标准

  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与当事人协商增加收费,一般应在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5倍以内进行协商。

  1、下列刑事案件一般可确认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1)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2)妨害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的刑事案件;

  (3)被告人被指控触犯2个及2个以上罪名,或犯罪集团首犯、主犯或被告为两名以上的共同犯罪;

  (4)其他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双方认为属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2、下列民商事、行政案件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1)当事人一方人数在3人及3人以上的共同诉讼案件;

  (2)知识产权纠纷案、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商誉权、名誉权纠纷等案件;

  (3)取证困难、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

  (4)新类型案件;

  (5)其他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双方认为属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2021年律师收费标准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以下是收集的关于服务收费的一些数据可作为参考。

  一、按件收费参考

  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

  ⑵ 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⑶ 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⑷ 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⑸ 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⑹ 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二、民商服务收费参考

  (1) 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1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2) 二审阶段

  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再审(申诉)阶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 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三、刑事案件收费参考

  (1) 一审阶段:

  ① 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

  ② 审查起诉阶段: 6000-30000元人民币;

  ③ 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④ 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案件复杂程度、民事诉讼标的等)。

  ⑤ 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办理案件需要异地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长途电话费等由委托方承担,该等费用可以实报实销,也可以协商一固定数额包干使用。

  (2) 二审阶段

  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再审(申诉)阶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宁夏律师收费标准(最新政府指导价)

  一、计时收费

  1.执业3年以下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一般不低于500元;

  2.执业3年以上、8年以下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一般不低于1000元;3.执业8年以上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一般不低于1500元;

  4.执业20年以上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一般不低于2000元。

  二、计件收费

  1.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民事案件,每件1000-20000元。

  2.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3000元-30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5000元-50000元/件;

  (3)一审阶段:5000元-50000元/件;

  (4)只办理二审阶段或再审的,依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费;

  (5)办理死刑复核案件:20000—30000元/件,曾办理一审或二审案件,按此标准酌减收费。

  三、按标的收费标准

  标的额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1000-3000元

  1—10万元8%—9%

  10—100万元6%—8%

  100—500万元4%—6%

  500—1000万元2%—4%

  1000—5000万元1%—2%

  5000万元以上0.5%—1%

  2021年最新工伤赔偿律师收费标准

  一、律师收费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二、各地的律师收费标准都不一样,由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三、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正常情况下,每一件工伤赔偿案件中,最新工伤赔偿律师收费标准中律师收取的费用有二块:一块是不管赔偿费用的多少,先收取律师费3000元---6000元不等;另一块是再按最终赔偿金额的15%----18%提成。简单的举个例,以最终赔偿10万元计,律师收取5000元左右律师费,再提成15%,合计是20000元,伤者最终真正能拿到的是80000元。只要有律师插手的,基本都是按这个标准处理的(当然也有协议收费,为同情伤者收的少一点的),但总的来说,工伤赔偿官司中,不存在输赢问题,只涉及赔付金额的多少而已。在实际操作中,只要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到级别,赔偿金额是法定的,没人敢少赔半分(也有出于自愿多赔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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