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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开发商找哪部门

2021-09-03 10:28:36 522 来源:慧法顾

在进行购房时,需要对开发商的相关资质等进行一定的了解,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开发商存在违约、违法行为,作为购房者是可以依法进行维权的,那么,告开发商找哪部门?

  在进行购房时,需要对开发商的相关资质等进行一定的了解,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开发商存在违约、违法行为,作为购房者是可以依法进行维权的,那么,告开发商找哪部门?下面就跟着慧法顾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告开发商找哪部门

  投诉开发商找当地的住建局(或者建设局、房管局)。住建局会下设一个具体的管理科室(开发办)来管理开发商的经营行为。告开发商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告开发商找哪部门

  二、开发商逾期交房如何认定?

  一般而言,出卖人认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买受人直接占有使用房屋,也就是俗称的“交钥匙”;而买受人则有可能认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不仅仅是交付房屋的占有,而且还包括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法律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在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使用为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出卖人对房屋的转移占有即为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房屋占有,还应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的,出卖人则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此外,依照相关规定,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房屋的交付使用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且须经过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合格,否则,不能视为房屋已合格交付使用。

  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须同时具备钥匙已交付、竣工验收合格以及已通过消防验收,才视为房屋已实际交付使用。房屋管理行政部门出具的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是证明开发商所建房屋符合交付条件的重要依据。

  开发商虽已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但房屋购买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具备合同约定条件的,不能认定房屋已符合交付条件。开发商以商品房已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为由,主张其已按约履行房屋交付义务不应承担逾期交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开发商房屋质量如何处理

  1、找开发商协商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2、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3、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以上是慧法顾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告开发商找哪部门的内容,与开发商产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到当地的住建部门进行投诉,如果投诉无法进行很好的处理时,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维权,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慧法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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