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2021-08-30 13:25:04 501 来源:慧法顾
很多的土地都会面临拆迁,拆迁的土地是为了更好的树立一些基础设备,但是拆迁之后是需求中止补偿的,由于土地都是有价值的,补偿也要按照规则的标准。那么国有土地拆迁补偿安排标准是什么?下面就有慧法顾小编来为您引见,希望能够辅佐到您。
很多的土地都会面临拆迁,拆迁的土地是为了更好的树立一些基础设备,但是拆迁之后是需求中止补偿的,由于土地都是有价值的,补偿也要按照规则的标准。那么国有土地拆迁补偿安排标准是什么?下面就有慧法顾小编来为您引见,希望能够辅佐到您。
一、国有土地拆迁补偿安排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则: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死程度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证。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排补助费以及乡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布置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证费用。
二、宅基地和房屋拆迁补偿
1、乡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别。乡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一切,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运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寓居。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分,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运用权,普通分为2种方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几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排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几平方米对你中止安排。
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则: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排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域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三、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的区别
1、程序的差异:
国度树立土地征收与城市房屋拆迁,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国度树立征收土地,对应的是《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关于国度树立征收土地的规则;城市房屋拆迁,对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则。
2、适用范围差异:土地征收为乡村集体一切土地;房屋拆迁为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
3、行为所指向的标的差异:土地征收为乡村集体土地一切权;房屋拆迁为房屋。
4、法律结果差异:土地征收为乡村集体土地一切权的消灭;房屋拆迁为被拆迁房屋一切权的消灭、以及房屋产权的等价调整(或价值的交流)。
以上就是慧法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有土地拆迁补偿安排标准的相关法律学问了。综上可知,国有土地拆迁是需求补偿土地补偿费、安排补助费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等费用。假设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慧法顾,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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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新房还沒装修入住物业就要我们交物业费,请问这合法吗
分析:国家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合同中规定业主要支付装修管理费,那么业主就要按合同支付管理费;如果双方并没有这种约定,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不能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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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二七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 人
问题:跟朋友一起喝酒,结果因为他喝太多导致死亡,其他跟着一起喝酒的朋友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么
分析:你好,以上情况如果没有强制劝酒等情况不应当承担责任,具体可以面谈帮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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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我想和丈夫离婚,但他向我要钱,不给钱就不离,我该怎么办。
分析:你好,可以去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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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您好,我的跟别的男人跑了三年了,也联系不上,我想离婚怎么离婚呀
分析:您好,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因找不到被告而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其它方式送达诉讼材料和开庭传票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60日后,若对方不到庭,法院会缺席宣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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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被流浪猫狗咬伤谁担责?
分析:您好,如果流浪狗和流浪猫被人收留了,流浪狗和流浪猫的收留者就是动物的管理人了,被人收留的流浪狗和流浪猫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管理人也就是收留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只是好心人路过的时候或者偶尔去喂养它们一下,流浪狗和流浪猫没有事实上的主人或者管理人,这就无法确定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这种无人管理的流浪狗、流浪猫伤人的案例目前在我国存在法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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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农村盖房子时工人摔伤应向谁索赔?
分析: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黄某系发包方,与孙某形成了建房承揽合同关系,孙某与李某则为雇佣关系。李某因脚手架松动而摔下,如其并不存在过错,则孙某作为雇主应对李某在建房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黄某欲建四层楼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方来承建。黄某在明知孙某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而选用孙某为承建人,其在承建人的选用上存在过错。故李某可要求黄某与孙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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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车辆买卖未过户,事故风险谁承担
分析:您好,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就是说,机动车买卖,只要车辆交付给了买主,车辆的所有权就立即发生转移,未过户登记不影响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车辆交付后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其间发生事故,责任也应该是由车辆的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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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十八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1 人
问题:房屋采光权受损害怎么办
分析: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当采光权受到侵犯时,《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受害人可选择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受害人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是否侵犯采光权’首先要看影响采光和日照的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是经过审批的合法建筑,则当亊人可以另行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决。你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对方当亊人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