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仲裁请律师多少钱(广西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2021-08-27 15:25:48 678 来源:慧法顾
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
仲裁律师费是怎么收取的
1、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
3、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二、关于 “ 风险代理 ” 律师费
风险代理,是指律师与其客户达成协议,约定只有在其代理的案件中该客户胜诉或者满足一定条件时,该律师可以在基本费之外获得额外胜诉律师费。有时也可能没有任何基本费。
风险代理这种法律服务模式在国外有着较完善的发展。如英国对此有专门法律进行规范。在英国风险代理的范围已从最初的仅限于人身伤害、侵犯人权案件等发展到包括所有民事纠纷。在我国,大约在9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风险代理,但至今这种服务模式并无很大发展,虽然实践中不乏风险代理案例,但理论与立法均未有涉及。具体到仲裁案件中,如果仲裁庭面对着采用风险代理的胜诉方时,是否会支持胜诉方,让败诉方承担该笔风险代理律师费?
调查的结果显示,中国的仲裁庭往往对采用这种收费方式比较反感,倾向于不支持。其理由自然很简单:费用金额不确定且尚未实际发生。仲裁庭持这种观点是否合理?小编以为不尽然。既然风险代理未被法律禁止,当事人自然有权约定适用该模式收费。仲裁庭应当基于诚信相信当事人必然要遵守该协议向律师支付费用,该费用则必然为胜诉方将发生的损失。基于“原罪 ”的推断认定该协议是用于欺骗仲裁庭的,则在很多情况下不利于对胜诉方即守约方的保护。从国外的实践看,国外的仲裁员对风险代理持支持态度,但仲裁庭有权对这种收费及其幅度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因此,小编认为,仲裁庭应当尊重当事人约定风险代理的权利,在对该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后,支持胜诉方的这类请求。
一般来讲,仲裁律师的收费根据涉案金额收取的,但这也不排除双方协商之后按照固定的金额收取仲裁律师费。
仲裁请律师要多少钱
一、劳动仲裁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1、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
3、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二、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行政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一、计时收费
(一)适用范围:全部律师服务事项
(二)收费标准:200-2000元/小时
计时收费的时间确定,按照《广西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相应规定执行。
二、计件收费
(一)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不涉及财产:1000-10000元/件
三、按比例收费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二)收费标准:
由律师事务所和当事人协商,按下列费率分段累计收取律师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的收费比例。
争议标的 收费比例
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 费率为5%
每件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10-50万元(含50万元) 费率为4.5%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费率为4%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费率为3%
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 费率为2%
1000万元以上 费率为1%
四、代理行政案件申诉的收费,依照本标准代理行政案件的收费规定.
五、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又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城市居民,如因公受损害请求赔偿的(责任事故除外),请求赡养、扶养、抚养而生活确有困难的,请求劳动保险金、抚恤金、救济金、劳工赔偿金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无力负担律师服务费的,律师事务所应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对非城市居民可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
七、属国家级贫困县、自治区级贫困县(含防城区)的律师事务所,可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在其他县级(不含城区)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可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
八、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自治区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九、以上各项收费标准是办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的收费标准,行政案件分为一审、二审、执行和申诉再审。
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一、计时收费
(一)适用范围:全部律师服务事项
(二)收费标准:200-2000元/小时
计时收费的时间确定,按照《广西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相应规定执行。
二、计件收费
(一)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1000-10000元/件
三、按比例收费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
(二)收费标准:
由律师事务所和当事人协商,按下列费率分段累计收取律师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的收费比例。
争议标的 收费比例
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 费率为5%
每件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10-50万元(含50万元) 费率为4.5%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费率为4%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费率为3%
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 费率为2%
1000万元以上 费率为1%
四、代理民事案件申诉的收费,依照本标准代理民事案件的收费规定
五、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又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城市居民,如因公受损害请求赔偿的(责任事故除外),请求赡养、扶养、抚养而生活确有困难的,请求劳动保险金、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金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无力负担律师服务费的,律师事务所应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对非城市居民可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
七、属国家级贫困县、自治区级贫困县(含防城区)的律师事务所,可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在其他县级(不含城区)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可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
八、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自治区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九、以上各项收费标准是办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的收费标准,民事案件分为一审、二审、执行和申诉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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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新房还沒装修入住物业就要我们交物业费,请问这合法吗
分析:国家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合同中规定业主要支付装修管理费,那么业主就要按合同支付管理费;如果双方并没有这种约定,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不能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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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林二七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 人
问题:跟朋友一起喝酒,结果因为他喝太多导致死亡,其他跟着一起喝酒的朋友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么
分析:你好,以上情况如果没有强制劝酒等情况不应当承担责任,具体可以面谈帮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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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我想和丈夫离婚,但他向我要钱,不给钱就不离,我该怎么办。
分析:你好,可以去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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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您好,我的跟别的男人跑了三年了,也联系不上,我想离婚怎么离婚呀
分析:您好,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因找不到被告而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其它方式送达诉讼材料和开庭传票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60日后,若对方不到庭,法院会缺席宣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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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被流浪猫狗咬伤谁担责?
分析:您好,如果流浪狗和流浪猫被人收留了,流浪狗和流浪猫的收留者就是动物的管理人了,被人收留的流浪狗和流浪猫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管理人也就是收留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只是好心人路过的时候或者偶尔去喂养它们一下,流浪狗和流浪猫没有事实上的主人或者管理人,这就无法确定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这种无人管理的流浪狗、流浪猫伤人的案例目前在我国存在法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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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农村盖房子时工人摔伤应向谁索赔?
分析: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黄某系发包方,与孙某形成了建房承揽合同关系,孙某与李某则为雇佣关系。李某因脚手架松动而摔下,如其并不存在过错,则孙某作为雇主应对李某在建房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黄某欲建四层楼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方来承建。黄某在明知孙某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而选用孙某为承建人,其在承建人的选用上存在过错。故李某可要求黄某与孙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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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车辆买卖未过户,事故风险谁承担
分析:您好,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就是说,机动车买卖,只要车辆交付给了买主,车辆的所有权就立即发生转移,未过户登记不影响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车辆交付后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其间发生事故,责任也应该是由车辆的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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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林十八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1 人
问题:房屋采光权受损害怎么办
分析: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当采光权受到侵犯时,《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受害人可选择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受害人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是否侵犯采光权’首先要看影响采光和日照的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是经过审批的合法建筑,则当亊人可以另行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决。你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对方当亊人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