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简介(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电话+怎么样)
2021-08-27 11:23:39 676 来源:慧法顾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圣典所)成立于1995年1月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简介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圣典所)成立于1995年1月,总部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A栋6、7楼,办公面积达3864平方米,是江苏最早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经过二十几年的探索与发展,圣典所已成为一个内部治理结构合理、专业化分工明确、管理民主高效、服务规范的大型法律服务机构;是目前江苏省本土发展起来的律师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还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业从事国内和国际专利代理业务及知识产权诉讼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亦是国家商标局注册备案的商标注册代理服务机构,并在2019年成为中国知识产权发展联盟海外维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
圣典所广纳才俊,选贤荐能,凝聚了一大批业内精英。圣典律师团队总人数380余人,近一半的律师具有经济、投资、工程、税务以及机电自动化等相关专业背景,其中80余名律师有理工科本科学历。圣典所有10余名律师在国有企业或企业集团的高管工作经历,其中有多名律师曾在大中型国有工业企业从事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此外,圣典所还有几名律师为中美贸易争端和知识产权诉讼领域的专家。圣典所设有南京总部、南通分所、北京分所、苏州分所、泰州分所、宜兴分所、徐州分所、常州分所、南京江北新区分所、浙江义乌分所、安徽宿州分所、浙江余姚分所、南京溧水分、南京六合分所、浙江杭州分所、南京江宁分所、淮安分所;并在巴西联邦共和国巴拉那州库里蒂巴市Joao Zaniolo大街65号,设立江苏驻巴西法律服务中心(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驻巴西中巴商会总会办公室);越南的首都河内设立了“越南中国商会”。计划未来三年内在苏浙沪皖成立30家分所并在美国筹建办事处。
只有专业的,才是最好的。建所以来,圣典所依托执业律师坚实的法学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多学科的知识结构与工作经历,倾力打造最专业、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平台。根据律师专业发展和市场的需要,所内设立了7个工作委员会及20个业务委员会。业务委员会有:刑事辩护中心、建设工程业务委员会、房地产业务委员会、国际贸易与投资业务委员会、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业务委员会、公司法律业务委员会、医疗卫生业务委员会、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委员会、金融、资本业务委员会、尽职调查业务委员会、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业务委员会、海商海事业务委员会、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委员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业务委员会、财税业务委员会、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矿产资源业务委员会。此外,圣典所还是南京大学法学院、东南大学法学院等高校的教学实习基地,为各大学院人才培养和师生实践及律师服务工作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2012年,圣典所成功获得2013亚青会、2014青奥会法律服务供应商资格,并圆满地为南京举办这两届国际赛事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2015年,圣典所经过竞标获得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资格;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圣典律师硕士学位班”正式开学,这是全国首创律师事务所办硕士学位班;2016年底至今,圣典所还与多家有影响力的国家级媒体相关栏目合作,为其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对外展示了圣典律师的专业水平。
圣典所本着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宗旨,重视内部规范化管理和律师的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实行总所与分所一体化管理,并建立执业风险基金、人才培养基金及扶贫工作的“圣典助学基金”,圣典所还定期安排优秀律师开展业务学习讲座及不定期安排优秀律师赴律师协会组织的西藏、内蒙等地参加法律援助活动。圣典所曾多次荣获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三星级”专利代理机构殊荣,还在2016年至2017年3月分别获得司法部颁发的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南京市律师协会颁发的“社会公益优秀奖”、2018年3月获得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商务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苏省分会颁发的“江苏省十佳涉外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2019年12月荣获江苏省科技创新服务联盟颁发的“江苏省科技服务行业百强机构”荣誉称号;2020年7月荣获中共江苏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的“江苏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荣誉称号 ;2021年3月荣获江苏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授予的“江苏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奖。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电话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A栋6-7楼
电话:025-84227811、84227833
传真:025-84227811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怎么样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自办了专业刊物《圣典论坛》。还与《现代快报》、《金陵晚报》、江苏教育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是南京电视台《法制现场》的特约单位、南京《宁商》杂志社协办单位。本所也是南京大学法学院、东南大学法学院、河海大学法学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学实习基地。2007年,本所组织国内诸多知名法学家成功地主办了大型法律讲座“金陵法律论坛—企业篇”,以及“中国长三角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实务暨重点行业法律风险管理高层论坛”,受到一致好评。2008年与建邺区南苑街道办事处共同主办了大型法律咨询公益服务活动“周六法律咨询广场”。在每周六下午2:00—4:00,本所律师都定期在社区服务中心楼前广场为广大市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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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新房还沒装修入住物业就要我们交物业费,请问这合法吗
分析:国家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合同中规定业主要支付装修管理费,那么业主就要按合同支付管理费;如果双方并没有这种约定,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不能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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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二七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 人
问题:跟朋友一起喝酒,结果因为他喝太多导致死亡,其他跟着一起喝酒的朋友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么
分析:你好,以上情况如果没有强制劝酒等情况不应当承担责任,具体可以面谈帮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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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我想和丈夫离婚,但他向我要钱,不给钱就不离,我该怎么办。
分析:你好,可以去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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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您好,我的跟别的男人跑了三年了,也联系不上,我想离婚怎么离婚呀
分析:您好,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因找不到被告而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其它方式送达诉讼材料和开庭传票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60日后,若对方不到庭,法院会缺席宣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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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被流浪猫狗咬伤谁担责?
分析:您好,如果流浪狗和流浪猫被人收留了,流浪狗和流浪猫的收留者就是动物的管理人了,被人收留的流浪狗和流浪猫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管理人也就是收留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只是好心人路过的时候或者偶尔去喂养它们一下,流浪狗和流浪猫没有事实上的主人或者管理人,这就无法确定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这种无人管理的流浪狗、流浪猫伤人的案例目前在我国存在法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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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农村盖房子时工人摔伤应向谁索赔?
分析: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黄某系发包方,与孙某形成了建房承揽合同关系,孙某与李某则为雇佣关系。李某因脚手架松动而摔下,如其并不存在过错,则孙某作为雇主应对李某在建房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黄某欲建四层楼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方来承建。黄某在明知孙某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而选用孙某为承建人,其在承建人的选用上存在过错。故李某可要求黄某与孙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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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车辆买卖未过户,事故风险谁承担
分析:您好,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就是说,机动车买卖,只要车辆交付给了买主,车辆的所有权就立即发生转移,未过户登记不影响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车辆交付后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其间发生事故,责任也应该是由车辆的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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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十八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1 人
问题:房屋采光权受损害怎么办
分析: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当采光权受到侵犯时,《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受害人可选择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受害人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是否侵犯采光权’首先要看影响采光和日照的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是经过审批的合法建筑,则当亊人可以另行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决。你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对方当亊人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