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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如何处理

2021-08-23 10:24:30 771 来源:慧法顾

我国银监会有明确规定,银行员工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民间借贷活动,一经发现,做开除处罚。

  一、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如何处理

  我国银监会有明确规定,银行员工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民间借贷活动,一经发现,做开除处罚。

  二、如何防范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

  1、严禁员工组织、参与社会非法集资和民间融资借贷活动。

  2、严禁员工充当票据融资、民间借贷的中介角色或资金掮客,或在活动中充当鉴证人、证明人,以及帮助他人非法集资、参与经营地下钱庄,或为上述活动提供担保。

  3、严禁员工泄露利用工作之便所掌握的票据信息、资金信息、客户名单等信息。

  4、严禁员工为民间融资机构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或帮助其进行宣传,或将本行的重要空白凭证、各类印章提供给从事民间融资人员使用。

  5、严禁员工为民间融资出租、出借对公账户、个人账户,或利用与本行信贷客户的工作关系,帮助客户垫款还贷,进行资金周转。

  6、严禁员工将自有资金、信贷资金、拆借客户资金等投资于民间融资市场或发放高利贷。

  7、严禁员工在小贷公司、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等社会融资机构兼职或投资参股。

  8、严禁员工提供虚假对账单、余额查询单、出资证明、存款证明、注资增资或其他资信证明。

  9、严禁员工代客办业务,或代他人保管存单、存折、银行卡、密码、有价单证、票据、印章、网银密钥、有效身份证件等异常行为。

  10、严禁吸储不入账,不得借银行名义或利用银行员工身份私自代客投资理财。

  三、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如何理解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银行员工不能参与民间借贷。

  这里的不能参与主要包括:不得以变相提高存款利率或向存款经办人和关系人支付费用或佣金等方式违规吸储;不得以各种形式参加非法集资活动;不得介绍机构和个人参与高利贷或向机构和个人发放高利贷;不得借银行名义或利用银行员工身份私自代客投资理财;不得利用银行员工或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并不得借用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银行员工过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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