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仲裁请律师多少钱(云南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2021-08-17 15:52:55 618 来源:慧法顾
一、仲裁请律师怎么收费标准
仲裁请律师怎么收费标准
一、仲裁请律师怎么收费标准
1、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
3、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二、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律师收费主要考虑哪些方面的因素
律师收费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机构费用
1 、申请仲裁费
仲裁机构在其仲裁规则中都规定有申请仲裁费,这是每一个仲裁案件的当事人都必须缴纳的费用。它的计算方式是按照争议金额的不同,适用不同的比率得出当事人应缴的申请仲裁费。一般,争议金额越大,收费比例越小。对于确认之诉或者没有具体金额的,仲裁机构一般都有一个替代的计算方式。在中国地方仲裁机构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国内争议仲裁中,申请仲裁费用分为两部分:即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 。在中国国际经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国际或涉外案件中,当事人应缴纳的申请仲裁费除了按费用表计算的费用预缴外,每一案件还要缴纳 1 万元人民币的立案费。 这里说的申请仲裁费用对于案件的反请求人同样适用。
需要说明的是,仲裁机构收取的上述费用中实际包含了两部分内容:仲裁机构的案件管理费用和仲裁员办理案件的报酬。由于中国仲裁机构对仲裁费采取集中收取的办法,仲裁机构不再另行收取仲裁员报酬。仲裁员报酬将由仲裁机构从收取的申请仲裁费中分割出来。
2 、仲裁员实际费用
第 1 项费用中包括了仲裁员的报酬,但仲裁员的实际费用却不包括在内。所谓的实际费用是指仲裁员为办理仲裁案件而要花费的交通费、差旅费等。该费用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才会发生:( 1 )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的居住地不在仲裁机构的所在地即外地或外籍仲裁员,该仲裁员到仲裁机构开庭、合议等将发生实际费用。( 2 )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在仲裁机构所在地,但仲裁案件要到其它地方进行开庭或调查。只有在发生以上两种情形时,仲裁机构才会向当事人收取该项费用。否则就没有该项仲裁费支出。
3 、辅助费用
因为案件审理的需要,在某些情况下会发生一些辅助办案费用,该部分费用将由当事人承担。这些费用包括:翻译费、记录费用、通讯费用、开庭室费用等。
翻译费是经常会发生的费用,尤其是在涉外案件中当事人选定了外籍仲裁员或者聘请了外国代理人,那翻译工作就必不可少了。在实践中甚至发生了两个翻译在三种语言交叉翻译的情形。
在临时仲裁中,记录费、通讯费、租开庭室费等辅助费用是必不可少的。但在机构仲裁中,这些费用支出通常由机构承担。但如果案件对于辅助事项有特殊要求,金额较大时,仲裁机构也会要求当事人承担这些额外的辅助费用。
4 、调查取证费
仲裁案件坚持谁主张谁举证,但在如当事人请求或者仲裁庭认为确有必要也会由仲裁庭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 38 条规定: “ 当事人应当对其申请、答辩和反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出证据。仲裁庭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调查事实,收集证据。 ” 该规则第 39 条还规定: “ 仲裁庭可以就案件的专门问题向专家咨询或者指定鉴定人进行鉴定。 ” 如果仲裁庭进行上述工作,则必然会发生调查取证费,这部分费用应由当事人支付。
实践中,经常发生的调查取证费用有:
( 1 )检验费。在案件涉及货物品质问题,当事人争执分歧重大,仲裁庭可能会委托一家独立的品质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从而发生检验费。
( 2 )鉴定费。仲裁中常见的鉴定有:笔迹鉴定、价值鉴定(也可以称为价值评估)等。
( 3 )审计费。仲裁案件在涉及到公司经营、财务账目问题时,通常当事人双方谁也说不清或者一方当事人进行的查帐另一方坚决不予认可,这时仲裁庭委托一家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进行查帐或审计则很有必要。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合资纠纷案件中,委托会计师或审计师进行查帐是常有的事。
( 4 )专家费用。仲裁员都是专家,但也并不是每一个领域都很精通。当案件涉及到某些领域的专业问题时,仲裁庭聘请专家就该问题发表专门意见就会对案件的审理有很大帮助。被聘请的专家可以出具书面的咨询意见,也可以出庭向仲裁庭和当事人陈述其专家意见。
当然,仲裁程序中还可能有更多的类似费用发生,笔者这里不能全部罗列。这些费用有一个共同特点是必须由仲裁庭决定进行,而不是某一方单独进行的。对于该费用,仲裁庭会要求案件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共同预付,如果某一方拒绝支付时,由其他方代替垫付。仲裁庭会在将来的裁决中对此费用由谁承担作出认定。人事费用
1 、律师费
在仲裁中,当事人委托一位或几位律师来帮助他主张权利是必要的,在实践中也是常见的。几乎每个仲裁案件中都有律师的参与。委托了律师,当事人自然要向律师支付律师费。所以,广义上讲的仲裁费用,律师费是仲裁机构费用以外的重要的和主要的部分。仲裁庭经常会在裁决中对该费用的承担问题作出认定。
对于律师要求当事人支付多少费用,当事人如何向律师支付费用,这是律师规范调整的范畴,本文不加评述。但是在仲裁中,作为广义仲裁费用一部分的律师费,应当把握以下问题。
( 1 )律师费用应当是因该仲裁案件而发生的。只有律师代理该仲裁案件而产生的律师费才是仲裁庭裁决的范畴。所以,在当事人在仲裁中向对方当事人主张律师费时,必须向仲裁庭表明该费用仅为仲裁案件而发生。
( 2 )多数意见认为,律师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原则,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庭提供其与律师订立的委托合同,其向律师支付律师费用的票据以及律师开具的收据。当事人还未向律师支付的费用,由于尚未发生,仲裁庭往往倾向于不支持。
( 3 )仲裁庭会对律师费的金额进行调整,即在某方当事人完全胜诉的情况下,仲裁庭也不一定会完全按照该当事人提出的律师费金额给予其补偿。仲裁庭通常考虑:该律师费金额是否合理,该金额在胜诉金额中所占的比例,有无超过一定的限制等 。如果一个简单的欠款纠纷,律师仅出了庭,提交了两页代理意见,就要求争议金额百分之几律师费,显然仲裁庭将予以调整。仲裁庭的这一权力属于自由裁量权,其依据应当是:当事人即使没有任何违约也负有减少损失的义务,而不能滥用其守约方的有利地位。我国法律对仲裁庭的此项权力没有明文规定,但国外有关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如英国 1996 年仲裁法第 65 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庭有权直接对仲裁或者仲裁程序任何一部分发生的补偿费用限定在一定金额内。
( 4 )关于 “ 风险代理 ” 律师费
风险代理,可以称为 Conditional Fee Agreements(CFAs) ,是指律师与其客户达成协议,约定只有在其代理的案件中该客户胜诉或者满足一定条件时,该律师可以在基本费之外获得额外胜诉律师费。有时也可能没有任何基本费。
风险代理这种法律服务模式在国外有着较完善的发展。如英国对此有专门法律进行规范。在英国风险代理的范围已从最初的仅限于人身伤害、侵犯人权案件等发展到包括所有民事纠纷。在我国,大约在 90 年代中期开始出现风险代理,但至今这种服务模式并无很大发展,虽然实践中不乏风险代理案例,但理论与立法均未有涉及。具体到仲裁案件中,如果仲裁庭面对着采用风险代理的胜诉方时,是否会支持胜诉方,让败诉方承担该笔风险代理律师费?
笔者调查的结果显示,中国的仲裁庭往往对采用这种收费方式比较反感,倾向于不支持。其理由自然很简单:费用金额不确定且尚未实际发生。仲裁庭持这种观点是否合理?笔者以为不尽然。既然风险代理未被法律禁止,当事人自然有权约定适用该模式收费。仲裁庭应当基于诚信相信当事人必然要遵守该协议向律师支付费用,该费用则必然为胜诉方将发生的损失。基于“ 原罪 ” 的推断认定该协议是用于欺骗仲裁庭的,则在很多情况下不利于对胜诉方即守约方的保护。从国外的实践看,国外的仲裁员对风险代理持支持态度,但仲裁庭有权对这种收费及其幅度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因此,笔者认为,仲裁庭应当尊重当事人约定风险代理的权利,在对该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后,支持胜诉方的这类请求。
2 、办案差旅费用
仲裁程序开始后,除非进行书面审理,否则当事人必然会有差旅费的支出。作为当事人办理案件的合理开支,在胜诉的情况下,该费用请求通常会得到仲裁庭的支持,由败诉方补偿给胜诉方。当然,该费用能够得到支持由败诉方补偿给胜诉方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权利人提出请求,并提供具体金额和证据 ;二是该花费在一定的合理范围之内。
3、当事人的其它费用
当事人可能在仲裁中支出的其它费用包括:证人费用、专家咨询费用、调查费、单方进行的鉴定费用等。对于这些费用,只要当事人能证明其发生是必要的和合理的,并且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也应当得到仲裁庭的支持,由败诉方承担。
如何收取仲裁费用按照双方争议金额的大小按递减比例收取仲裁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案件受理费的具体标准由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案件受理费表规定的幅度内,并经当地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确定。案件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合理的实际开支收取。
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人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当事人和解或者经仲裁庭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
受理费表争议金额(人民币)仲裁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000元以下的部分40元——100元
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5%交纳
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按3%——4%交纳
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按2%——3%交纳
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按1%——2%交纳
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按0.5%——1%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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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新房还沒装修入住物业就要我们交物业费,请问这合法吗
分析:国家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合同中规定业主要支付装修管理费,那么业主就要按合同支付管理费;如果双方并没有这种约定,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不能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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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林二七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 人
问题:跟朋友一起喝酒,结果因为他喝太多导致死亡,其他跟着一起喝酒的朋友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么
分析:你好,以上情况如果没有强制劝酒等情况不应当承担责任,具体可以面谈帮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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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我想和丈夫离婚,但他向我要钱,不给钱就不离,我该怎么办。
分析:你好,可以去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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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您好,我的跟别的男人跑了三年了,也联系不上,我想离婚怎么离婚呀
分析:您好,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因找不到被告而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其它方式送达诉讼材料和开庭传票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60日后,若对方不到庭,法院会缺席宣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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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被流浪猫狗咬伤谁担责?
分析:您好,如果流浪狗和流浪猫被人收留了,流浪狗和流浪猫的收留者就是动物的管理人了,被人收留的流浪狗和流浪猫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管理人也就是收留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只是好心人路过的时候或者偶尔去喂养它们一下,流浪狗和流浪猫没有事实上的主人或者管理人,这就无法确定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这种无人管理的流浪狗、流浪猫伤人的案例目前在我国存在法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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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农村盖房子时工人摔伤应向谁索赔?
分析: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黄某系发包方,与孙某形成了建房承揽合同关系,孙某与李某则为雇佣关系。李某因脚手架松动而摔下,如其并不存在过错,则孙某作为雇主应对李某在建房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黄某欲建四层楼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方来承建。黄某在明知孙某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而选用孙某为承建人,其在承建人的选用上存在过错。故李某可要求黄某与孙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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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车辆买卖未过户,事故风险谁承担
分析:您好,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就是说,机动车买卖,只要车辆交付给了买主,车辆的所有权就立即发生转移,未过户登记不影响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车辆交付后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其间发生事故,责任也应该是由车辆的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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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林十八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1 人
问题:房屋采光权受损害怎么办
分析: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当采光权受到侵犯时,《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受害人可选择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受害人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是否侵犯采光权’首先要看影响采光和日照的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是经过审批的合法建筑,则当亊人可以另行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决。你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对方当亊人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