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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多久还能恳求重新分割财富?

2021-08-04 16:37:59 470 来源:慧法顾

、提出恳求在时间上是如何规则的? (1)协议分割财富后反悔的,可在1年内提出重新分割,即恳求人民法院变卦或撤销协议。提出的理由应该是订立协议时存在狡诈、胁迫等的情形。

离婚后多久还能恳求重新分割财富?

1、提出恳求在时间上是如何规则的?

(1)协议分割财富后反悔的,可在1年内提出重新分割,即恳求人民法院变卦或撤销协议。提出的理由应该是订立协议时存在狡诈、胁迫等的情形。

法律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则: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富分割问题反悔,恳求变卦或撤销财富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富分割协议时存在狡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恳求。

(2)发现对方有躲藏、转移财富等缘由而招致有些夫妻共同财富未分割的,可在发现后的2年内提出。

法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则: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富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离婚时,一方躲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富,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富的,分割夫妻共同财富时,对躲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富或伪造债务的一方,能够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富。

2、法院支持重新分割财富的情形

(1)离婚时,订立财富分割协议存在狡诈、胁迫等情形。

(2)一方躲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富,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富。

(3)离婚时漏下一些财富没有分割的。

法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则: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富未处置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恳求分割的,经检查该财富确属离婚时未触及的夫妻共同财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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