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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延误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是怎样

2020-11-17 16:57:29 637 来源:慧法顾

  在建设工程合同上,一般都会对建设工程的期限作出相应的规定。假如施工单位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工,往往会面临赔偿违约金。那么,建设工程延误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是怎样

  一、建设工程延误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是怎样

  1、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09)》的相关规定,合同工程发生误期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承包人赔偿后,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2、如果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的,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加快进度,实现合同工期。

  3、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即使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二、工期延误的情形有哪些

  《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了工期延误,需要索赔、签证的其中情形,合同双方也可以再进行其他约定。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三、承包人主张工期顺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准备收集固定导致工期延误的事实证据,比如变更设计工程量增加、质量标准提高、施工图纸没有到位、开工延迟、指令错误、拖延验收隐蔽工程等事实;

  2、这些事实与工期延误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拖延的事实必须在关键线路上;

  3、顺延的具体天数,承包人在办理工期签证时,特别注意应该特别记载工期顺延天数,否则一旦争议,承包人举证难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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