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找他人代签系有效
2020-09-02 17:13:43 912 来源:慧法顾
大家都知道,用人单位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则可以获得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然而有些劳动者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会用各种手段恶意不签订劳动合同。上海劳动法律师表示劳动者委托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的行为有效,劳动合同成立,劳动者不得以代签为由主张二倍工资差额。
大家都知道,用人单位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则可以获得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然而有些劳动者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会用各种手段恶意不签订劳动合同。上海劳动法律师表示劳动者委托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的行为有效,劳动合同成立,劳动者不得以代签为由主张二倍工资差额。
王玉红于在某年3月份入职安德丰公司工作。9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王玉红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安德丰公司主张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提供了有“王玉红”签名字样的《劳动合同》、合同签收表等为证,王玉红均予以否认,并向法院起诉。鉴定机构作出笔迹鉴定结论得出,《劳动合同》落款处的“王玉红”签名字样非王玉红本人签名,但该字迹与案外人“曾丽平”的字迹一致。王玉红在诉讼中承认案涉劳动合同是其找曾丽平代签。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曾丽平陈述王玉红委托其代签劳动合同的过程清晰、完整,王玉红未提出异议,且与鉴定结论相符,安德丰公司提交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可以认定王玉红已领取劳动合同文本并将签署有其名字的劳动合同交回安德丰公司,故应当认定安德丰公司与王玉红已签订劳动合同,安德丰公司无需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汇法顾网提示:劳动合同也是合同,因此也应当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有些劳动者为了获得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而故意拖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找人代签劳动合同,这样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法律应当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法律师表示: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使为了于惩罚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规避责任的行为,从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案中用人单位已经尽到了责任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王玉红委托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的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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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新房还沒装修入住物业就要我们交物业费,请问这合法吗
分析:国家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合同中规定业主要支付装修管理费,那么业主就要按合同支付管理费;如果双方并没有这种约定,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不能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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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林二七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 人
问题:跟朋友一起喝酒,结果因为他喝太多导致死亡,其他跟着一起喝酒的朋友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么
分析:你好,以上情况如果没有强制劝酒等情况不应当承担责任,具体可以面谈帮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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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我想和丈夫离婚,但他向我要钱,不给钱就不离,我该怎么办。
分析:你好,可以去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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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您好,我的跟别的男人跑了三年了,也联系不上,我想离婚怎么离婚呀
分析:您好,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因找不到被告而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其它方式送达诉讼材料和开庭传票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60日后,若对方不到庭,法院会缺席宣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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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被流浪猫狗咬伤谁担责?
分析:您好,如果流浪狗和流浪猫被人收留了,流浪狗和流浪猫的收留者就是动物的管理人了,被人收留的流浪狗和流浪猫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管理人也就是收留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只是好心人路过的时候或者偶尔去喂养它们一下,流浪狗和流浪猫没有事实上的主人或者管理人,这就无法确定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这种无人管理的流浪狗、流浪猫伤人的案例目前在我国存在法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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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农村盖房子时工人摔伤应向谁索赔?
分析: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黄某系发包方,与孙某形成了建房承揽合同关系,孙某与李某则为雇佣关系。李某因脚手架松动而摔下,如其并不存在过错,则孙某作为雇主应对李某在建房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黄某欲建四层楼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方来承建。黄某在明知孙某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而选用孙某为承建人,其在承建人的选用上存在过错。故李某可要求黄某与孙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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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车辆买卖未过户,事故风险谁承担
分析:您好,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就是说,机动车买卖,只要车辆交付给了买主,车辆的所有权就立即发生转移,未过户登记不影响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车辆交付后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其间发生事故,责任也应该是由车辆的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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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林十八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1 人
问题:房屋采光权受损害怎么办
分析: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当采光权受到侵犯时,《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受害人可选择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受害人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是否侵犯采光权’首先要看影响采光和日照的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是经过审批的合法建筑,则当亊人可以另行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决。你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对方当亊人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