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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

2021-10-09 09:57:51 590 来源:慧法顾

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

  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3、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4、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一般情况下,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患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条件

  (一)要有损害的事实,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四)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是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三、可以获得精神赔偿的情形

  1、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注意,精神损害赔偿只适用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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