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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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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匿名用户 · 提问于2年前

3 个回答

冬梅 · 回答于2年前

    什么是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
    “要约”及“要约邀请”这两个概念关系密切,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无法准确区分。那么,什么是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
    网友咨询:
    什么是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
    辽宁星海九鼎律师事务所陶玉松律师解答: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例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都是要约邀请。投标人根据招标内容在约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要约。另外,如果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约。
    两者的区别主要有:
    (1)效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受要约人的承诺送达,合同即告成立。要约邀请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销的问题。但要约邀请也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上的责任。
    (2)目的不同。要约后,一旦相对人作肯定答复,则合同成立;要约邀请,则不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它只是唤起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或使自己能向别人发出要约的行为。
    (3)内容是否明确具体。要约必须包含能使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不要求包含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
    (4)针对对象不同。一般而言要约针对是对象明确而具体,而要约邀请的对象则一般是不特定的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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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玉松律师解析:
    比如说,生活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之一,即关于挂牌出让公告的法律性质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的问题,其区分标准应首先依照法律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载明拍卖公告和招标公告的法律性质为要约邀请,本案刊登于报纸上的挂牌出让公告与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相同,亦是向不特定主体发出的以吸引或邀请相对方发出要约为目的的意思表示,其实质是希望竞买人提出价格条款,其性质应认定为要约邀请。
    竞买人在竞买申请中提出报价,并按要约邀请支付保证金的行为,属于要约,双方当事人尚未形成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关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因出让公告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撤销公告后,造成竞买人在缔约阶段发生信赖利益损失的,应对竞买人的实际损失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秋菊 · 回答于2年前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一、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
    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4、所谓要约邀请,又称引诱要约,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从法律性质上看,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所以,要约在发生以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生一定的拘束力。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责任。但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也就是说,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的,有利于避免和减少因要约内容不全、市场环境变化等各种因素可能造成的对要约人的损害。尤其应该看到,既然合同成立后都允许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那么,在合同成立之前的要约行为也应可以撤销。
    5、允许要约人有权撤销已经生效的要约,必须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如果法律上对要约的撤销不作限制,允许要约人随意撤销要约,那么必将在事实上否定要约的法律效力,导致要约在性质上的变化,同时也会给受要约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那么,如何对要约的撤销作出限制呢?
    (1)如果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确规定要约是不可撤销,
    (2)尽管没有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但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要约是不可撤销的,那么不得撤销要约。如果受要约人在收到要约以后,基于对要约的信赖,已为准备承诺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就有权要求要约人给予适当补偿。
    二、要约是指什么
    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和要求。要约又称为提议,是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做出的一种意思表示。做出订约意思表示的人称为要约人。要约是当事人发出的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合同订立的前提。一个符合法律要求的合格的要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要约必须是一种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应表现出是一种外部行为。根据内容的繁简不同,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
    2、按法定要求明确提出该合同的各项条款,特别是主要条款以供对方考虑。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且确定。因为要约被对方接受,就可以成立合同,并因此而发生其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一项明确的要约应包括: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价格及时间和地点。
    3、一般可规定对方答复的期限,这一等待期限又称为要约期限。要约必须送达对方当事人,一旦要约被对方所接受,要约人就要受要约的约束。因为只有当要约送达被要约人时,受要约人才能对其进行考虑并决定是否接受要约。
    4、在受要约人经过考虑接受要约后,要约人必须受自己所做出要约的约束。作为一个合格的要约,一旦被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所以说,弄清楚合同中各个内容的这些含义,尤其是明白要约与合同的区别这些问题十分重要,在明确自己想法的时候,对别人要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然后按照法规步骤一步一步进行,签好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就需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去做,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咨询相关人员获得帮助。

夏竹 · 回答于2年前

    要约和要约邀请如何区分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在于: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3、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故要约往往采用对话方式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
    要约是指对对方当事人作出希望与其合作的意思表示,并表明了合同订立的条件;而要约邀请则是做对方当事人作出相关的引诱,希望对方能主动发出要约,例如招商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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