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2021-09-02 13:36:51 725 来源:慧法顾
在生活中交通事故的状况是比拟普遍的,很多时分人们开车不恪守交通规则,那样的话是很容易发作事故的,假如呈现人员伤亡就比拟严重了,那么,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规范是什么呢?
在生活中交通事故的状况是比拟普遍的,很多时分人们开车不恪守交通规则,那样的话是很容易发作事故的,假如呈现人员伤亡就比拟严重了,那么,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规范是什么呢?接下因由慧法顾小编为您引见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规范及其相关方面的学问,希望能协助大家处理相应的问题。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规范
(一)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伤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丧葬费依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匀工资规范,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据扶养人丧失劳动才能水平,依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乡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规范计算。
二、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一)交通肇事罪释义:指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由于违背交通运输规章制度,发作严重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富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
(二)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义务的;
(四)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义务的;
(五)形成公共财富或者别人财富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义务,无才能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该怎样分配
死亡赔偿金虽不是遗产,但具有遗产性质,能够参照遗产分配(但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富)。详细分配办法是:
(一)奉养费赔偿:这是对死者生前奉养对象的赔偿,包括对老人和未成年人的赔偿,每项赔偿是有确切的金额的。该赔偿金应该由奉养对象依照各自的赔偿金额停止分配。
(二)丧葬补助费:谁花钱办的丧事,就应该归谁。
(三)死亡赔偿金:这是对死者家眷的一种补偿,没有明白的针对每个亲属的计算,假如需求分配,应由亲属之间协商处理。
(四)误工费等:依照实践发作停止分配。
(五)治疗费:谁垫付的就应该给谁。
以上内容就是慧法顾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规范相关内容,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据扶养人丧失劳动才能水平,依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乡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规范计算,假如构成交通肇事罪作为当事人是要承当相应的刑事义务的,假如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送上慧法顾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停止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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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新房还沒装修入住物业就要我们交物业费,请问这合法吗
分析:国家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合同中规定业主要支付装修管理费,那么业主就要按合同支付管理费;如果双方并没有这种约定,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不能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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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二七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 人
问题:跟朋友一起喝酒,结果因为他喝太多导致死亡,其他跟着一起喝酒的朋友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么
分析:你好,以上情况如果没有强制劝酒等情况不应当承担责任,具体可以面谈帮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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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我想和丈夫离婚,但他向我要钱,不给钱就不离,我该怎么办。
分析:你好,可以去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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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您好,我的跟别的男人跑了三年了,也联系不上,我想离婚怎么离婚呀
分析:您好,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因找不到被告而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其它方式送达诉讼材料和开庭传票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60日后,若对方不到庭,法院会缺席宣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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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被流浪猫狗咬伤谁担责?
分析:您好,如果流浪狗和流浪猫被人收留了,流浪狗和流浪猫的收留者就是动物的管理人了,被人收留的流浪狗和流浪猫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管理人也就是收留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只是好心人路过的时候或者偶尔去喂养它们一下,流浪狗和流浪猫没有事实上的主人或者管理人,这就无法确定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这种无人管理的流浪狗、流浪猫伤人的案例目前在我国存在法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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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农村盖房子时工人摔伤应向谁索赔?
分析: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黄某系发包方,与孙某形成了建房承揽合同关系,孙某与李某则为雇佣关系。李某因脚手架松动而摔下,如其并不存在过错,则孙某作为雇主应对李某在建房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黄某欲建四层楼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方来承建。黄某在明知孙某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而选用孙某为承建人,其在承建人的选用上存在过错。故李某可要求黄某与孙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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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车辆买卖未过户,事故风险谁承担
分析:您好,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就是说,机动车买卖,只要车辆交付给了买主,车辆的所有权就立即发生转移,未过户登记不影响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车辆交付后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其间发生事故,责任也应该是由车辆的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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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十八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1 人
问题:房屋采光权受损害怎么办
分析: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当采光权受到侵犯时,《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受害人可选择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受害人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是否侵犯采光权’首先要看影响采光和日照的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是经过审批的合法建筑,则当亊人可以另行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决。你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对方当亊人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