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劳务合同纠纷代理词怎么写
2020-10-16 10:54:12 891 来源:慧法顾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关于合同纠纷代理问题来说,一些人可能是不太熟悉的。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请诉讼代理人为我们解决有关诉讼的问题。那么,非诉讼劳务合同纠纷代理词怎么写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些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
一、非诉讼劳务合同纠纷代理词怎么写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真实、合法、有效,但被申请人单方面违法解除。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13年3月1日起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期间,因申请人工作能力突出,对公司发展贡献明显,不仅连续得到升职加薪(详见申请人证据1、2、3),且于2015年7月28日获得被申请人通过其股东公司授予的期权承诺(详见申请人证据4)。然而,被申请人严重不守诚信,在期权的行权时间生效后,即一改既往态度,先口头逼劝申请人放弃期权,后更是在毫无事实依据,也没有事先与申请人沟通与核实的情况下,直接在全公司范围内诬陷申请人存在收受贿赂的行为,并就此辞退申请人(详见申请人证据5,6)。
被申请人在没有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
1、被申请人声称供应商实名举报申请人私自接受商业贿赂,但截至开庭当天,被申请人才提交一份由深圳市C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注:被申请人超过举证期限提交)。该《情况说明》应不被采信,原因包括:
(1)该份《情况说明》属于证人证言,但证人未出庭接受庭审各方的质询,形式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均无法确认;
(2)深圳市C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的供应商,与被申请人存在巨大的利益关系,其出具的证言明显倾向于被申请人,公正性应被质疑;
(3)该证言与申请人提交的与深圳市C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股东王某的电话录音(详见申请人补充证据1,2)中的陈述明显矛盾,王某已多次表示未向申请人行贿,双方属于正常往来。
2、针对被申请人提交的杨某(深圳市C股东、王某的妻子)于2014年1月25日向张某(申请人的妻子)转账6000元的记录(备注为“RI网银贷记发起付款”),申请人已经提供真实、合法的证据(详见申请人补充证据3,4)证明该款项实属申请人代王某至香港购买苹果手机、香烟、保健品等垫付款的支付,属于正当、合情、合理的款项往来,并非被申请人所声称的“私自接受客户商业贿赂”。就此,被申请人在既不能证明该款项的转账用途与行贿受贿相关,也不能提供进一步证据反驳申请人的举证的情况下,根据证据规则,理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
3、被申请人代理人庭上关于“申请人负责直接对接供应商,并全权决定供应商的产品是否合格”的说法,是严重违背事实的。事实上,被申请人遴选供应商的主要把关部门或环节依次在于采购部门、产品部门、财务部门、以及公司总经理,每个主要环节都必须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通过并最终由总经理签字确认,且后续与供应商直接对接(内容主要包括下订单、到货跟踪、对账结账等工作)的部门为采购部。而申请人作为项目经理,主要工作任务是就公司所需产品提供开发意见,对整个遴选供应商的过程,项目经理只参与一两次讨论,没有签字表决的权限(被申请人庭上提交的数份与深圳C公司的采购合同均没有申请人的签字),可见申请人对供应商的选择和确定没有影响力,更没有决策的职权。认定企业人员受贿需满足两个客观方面,即受贿人利用职务之便,以及受贿人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就本案,申请人事实上根本没有职务之便的条件和空间,也没有为供应商谋取过任何利益。由此足以反驳,被申请人指责申请人私自接受客户商业贿赂的事实和理由是明显不成立的。
4、退一万步而言(但绝不代表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所主张事实作出自认),假设申请人如被申请人所说的,于2014年1月25日私自收受了供应商6000元的款项,被申请人也无权以此为由辞退申请人,原因包括:
(1)2014年1月25日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第一份劳动合同期限内,被申请人应根据第一份劳动合同对申请人的行为作出评价或处理,然而第一份合同并没有关于甲方可依据“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如私自接受商业贿赂),给公司利益造成5000元以上重大损害”这一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该内容是第三份劳动合同的约定),可见被申请人解除合同的依据明显有误;
(2)被申请人认为该6000元款项属于公司利益,申请人收受即给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的重大损失,该认定不仅没有任何证据佐证,且逻辑明显不当;
(3)截至2016年8月26日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收受6000元款项已经过去将近2年半的时间,被申请人以超过2年时长的事由解除劳动合同,在追溯时效上也存在问题。可见,被申请人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无论是在合同条款的依据上,还是法律逻辑的运用、法律规定的适用上,都存在明显错误。
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差额部分,以及每月固定发放的车杂费、电脑费补贴,并承担申请人为本案维权所支付的律师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48、8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劳动法》第45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3、5条,《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地12条,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事项均依法有据(具体计算详见《仲裁申请书》附件《仲裁申请事项计算明细》),应获支持。
二、注意事项
撰写代理词正文,应当着重注意下列问题:
第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
第二,立足于事实和法律,针对实质性委托,进行准确、详尽而深入的剖析,支持其诉讼请求。
第三,代理词应当随着诉讼进程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注意及时吸收新出现的情况,弥补庭审过程中的漏洞。
第四,代理词的语言应当生动、简练、论点明确,逻辑性强;客观、全面,重点突出;通俗易懂,用词恰当,又留有余地。
三、格式
相对于其他诉讼文书,代理词的写法比较灵活,并没有统一的格式,大体上仍然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尾部的写法与辩护词大体相同。下面主要介绍代理词正文的写作要求。
- 注册一人有限公司需要几个人
- 企业律师顾问一年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2021-12-27
- 企业律师顾问一年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2022-01-05
- 2021台湾律师事务所排名(台湾十大律师事务所排行榜单) 2021-07-14
- 2021澳门律师事务所排名(澳门十大律师事务所排行榜单) 2021-07-14
- 2022年辽宁公司经营律师收费标准(辽宁公司经营律师费多少钱) 2022-03-01
- 变更公司名称的通知函模板 2021-11-04
- 2022年河北交通事故律师收费标准(河北交通事故律师费多少钱) 2022-03-30
- 交通事故律师收费标准 2020-10-19
- 2022年河北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河北医疗纠纷律师费多少钱) 2022-03-29
-
2年前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新房还沒装修入住物业就要我们交物业费,请问这合法吗
分析:国家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合同中规定业主要支付装修管理费,那么业主就要按合同支付管理费;如果双方并没有这种约定,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不能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费
-
2年前
林二七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 人
问题:跟朋友一起喝酒,结果因为他喝太多导致死亡,其他跟着一起喝酒的朋友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么
分析:你好,以上情况如果没有强制劝酒等情况不应当承担责任,具体可以面谈帮助分析。
-
2年前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我想和丈夫离婚,但他向我要钱,不给钱就不离,我该怎么办。
分析:你好,可以去起诉离婚
-
2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您好,我的跟别的男人跑了三年了,也联系不上,我想离婚怎么离婚呀
分析:您好,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因找不到被告而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其它方式送达诉讼材料和开庭传票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60日后,若对方不到庭,法院会缺席宣判的。
-
2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被流浪猫狗咬伤谁担责?
分析:您好,如果流浪狗和流浪猫被人收留了,流浪狗和流浪猫的收留者就是动物的管理人了,被人收留的流浪狗和流浪猫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管理人也就是收留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只是好心人路过的时候或者偶尔去喂养它们一下,流浪狗和流浪猫没有事实上的主人或者管理人,这就无法确定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这种无人管理的流浪狗、流浪猫伤人的案例目前在我国存在法律空白。
-
2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农村盖房子时工人摔伤应向谁索赔?
分析: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黄某系发包方,与孙某形成了建房承揽合同关系,孙某与李某则为雇佣关系。李某因脚手架松动而摔下,如其并不存在过错,则孙某作为雇主应对李某在建房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黄某欲建四层楼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方来承建。黄某在明知孙某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而选用孙某为承建人,其在承建人的选用上存在过错。故李某可要求黄某与孙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2年前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车辆买卖未过户,事故风险谁承担
分析:您好,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就是说,机动车买卖,只要车辆交付给了买主,车辆的所有权就立即发生转移,未过户登记不影响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车辆交付后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其间发生事故,责任也应该是由车辆的买受人承担。
-
2年前
林十八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1 人
问题:房屋采光权受损害怎么办
分析: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当采光权受到侵犯时,《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受害人可选择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受害人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是否侵犯采光权’首先要看影响采光和日照的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是经过审批的合法建筑,则当亊人可以另行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决。你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对方当亊人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