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2020-10-14 11:38:21 638 来源:慧法顾
为了城市化建设,国家难免会对百姓的地进行征收,同时给被征收者一定的补偿,双方谈妥条件之后需要签订征地协议,那么征地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征地协议要想生效需要满足合同的基本条件。
一、征地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从实质上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决定)的性质为合同,因此,只要满足合同有效的基本条件,该协议(决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同时具备以下几方面内容,该协议(决定)便有效:
1、签订协议(决定)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
2、该协议(决定)必须有对价,即互为有偿;
3、该协议(决定)的内容及形式合法;
4、签订协议(决定)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但在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时,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决定)便无效了:
1、被征收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订立协议的当事人不在征收范围内;
3、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7、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二、征地协议的性质是什么
1、首先,农村土地征收属于行政征用的范畴,行政征用是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的程序,以行政强制的方式取得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并给予公平、合理补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2、其次,协议主体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村民委员会。
3、第三,协议标的是征地补偿安排。征地补偿安排的达成体现了民主协商性,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协议主要内容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等民主程序形成书面决议,但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因征地补偿而产生的纠纷不能对抗征地补偿协议。最后,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不是征地补偿协议的主体,村民与集体经济组织达成的补偿约定具有相对性,不能对抗征地单位,村民无权就征地补偿协议直接提起诉讼。
三、写个人征地协议要注意什么
1、协议向对方: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可能是村集体或政府授权的部门工作人员来跟您谈,2但落款和盖章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
2、如果对补偿内容不满意,不要轻易签字,签字就意味着对补偿认可,会对后续维权带来很大难度。
3、空白协议不要签,可能会被填上与当时承诺不相符的内容,带来损失。
4、口头承诺不要信,一定要落在纸面上,以后才会有理有据,保障权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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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新房还沒装修入住物业就要我们交物业费,请问这合法吗
分析:国家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合同中规定业主要支付装修管理费,那么业主就要按合同支付管理费;如果双方并没有这种约定,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不能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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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林二七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 人
问题:跟朋友一起喝酒,结果因为他喝太多导致死亡,其他跟着一起喝酒的朋友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么
分析:你好,以上情况如果没有强制劝酒等情况不应当承担责任,具体可以面谈帮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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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我想和丈夫离婚,但他向我要钱,不给钱就不离,我该怎么办。
分析:你好,可以去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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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您好,我的跟别的男人跑了三年了,也联系不上,我想离婚怎么离婚呀
分析:您好,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因找不到被告而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其它方式送达诉讼材料和开庭传票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60日后,若对方不到庭,法院会缺席宣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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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被流浪猫狗咬伤谁担责?
分析:您好,如果流浪狗和流浪猫被人收留了,流浪狗和流浪猫的收留者就是动物的管理人了,被人收留的流浪狗和流浪猫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管理人也就是收留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只是好心人路过的时候或者偶尔去喂养它们一下,流浪狗和流浪猫没有事实上的主人或者管理人,这就无法确定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这种无人管理的流浪狗、流浪猫伤人的案例目前在我国存在法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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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农村盖房子时工人摔伤应向谁索赔?
分析: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黄某系发包方,与孙某形成了建房承揽合同关系,孙某与李某则为雇佣关系。李某因脚手架松动而摔下,如其并不存在过错,则孙某作为雇主应对李某在建房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黄某欲建四层楼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方来承建。黄某在明知孙某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而选用孙某为承建人,其在承建人的选用上存在过错。故李某可要求黄某与孙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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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车辆买卖未过户,事故风险谁承担
分析:您好,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就是说,机动车买卖,只要车辆交付给了买主,车辆的所有权就立即发生转移,未过户登记不影响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车辆交付后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其间发生事故,责任也应该是由车辆的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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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林十八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1 人
问题:房屋采光权受损害怎么办
分析: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当采光权受到侵犯时,《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受害人可选择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受害人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是否侵犯采光权’首先要看影响采光和日照的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是经过审批的合法建筑,则当亊人可以另行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决。你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对方当亊人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