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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不明可否提出侵权之诉

2020-09-18 09:53:21 569 来源:慧法顾

侵权之诉指的是受害人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提起的一种民事诉讼,受害人可以主张侵权人承担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等责任,如果对权属不明的财产想要提起诉讼的,那么权属不明可否提出侵权之诉?

  一、权属不明可否提出侵权之诉

  对于权属不明的财产进行处理的,并不会构成侵权,所以是不能提起侵权之诉的,就算提起法院也可能不立案,而是先提起确认之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权属不明的财产包括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主要指处于以下情况中的财产:

  1、继承发生后遗产尚未分割前的财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之后,发生继承问题。此时继承已经开始,但是遗产可能尚未分割,继承人对是否放弃继承权尚未表态,财产到底归属谁所有尚不清楚;

  2、权属上存在争议的财产。

  二、侵权责任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赔偿提起的诉讼,法律另有规定,不适用对侵权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侵权纠纷管辖做了很多规定,重点有:

  1、侵权行为地的确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2、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名誉权案件管辖的确定。名誉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4、侵犯著作权案件管辖的确定。

  (1)因侵犯著作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是师弟法院管辖;仅对其中一个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是师弟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5、侵犯专利权案件的管辖。

  (1)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销售者是制造之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6、侵犯商标权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权专用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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