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欠款怎么处理
2020-09-18 09:50:55 232 来源:慧法顾
一、建筑工程欠款怎么处理 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 2、找追债公司帮助; 3、法律途径:指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拖欠工程款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发包方不按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程款,导致拖欠承包方工程,而承包方又拖欠分包商等一系债务。在法院审理工程欠款案件的时候,时常有债权人不能得到应有的欠款,一般数额不小,这就会对债权人造成巨大
一、建筑工程欠款怎么处理
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
2、找追债公司帮助;
3、法律途径:指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拖欠工程款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发包方不按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程款,导致拖欠承包方工程,而承包方又拖欠分包商等一系债务。在法院审理工程欠款案件的时候,时常有债权人不能得到应有的欠款,一般数额不小,这就会对债权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欠款利息是指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义务,而其并未履行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
二、工程欠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1、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两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面怕影响与建设方的关系等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
2、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3、因此,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挂号信等形式证明已送达)、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一定要有书面记录)、与发包方补充协议或签订还款协议等办法,使诉讼时效中断。
三、工程欠款纠纷处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内部承包人的工程费、劳务分包的人工费、管理费,尽量处理成普通债务纠纷。
只要内部承包人持有结算证明、对帐单、欠条等欠款的充分证据,法官往往不会在是不是内部承包、能不能代表班组全体人员等这些问题上纠缠,而直接作为欠工程款或者普通债务纠纷处理。
2、对于挂靠经营、转包等,约定参与施工管理,力求避免无效。
如果被挂靠方和转包方派出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部分出资、提供某些专用设备和操作人员、履行相应的检查、监督、指导、服务等,参与部分管理,就可以认定为不构成转包而使之有效。理由是这样就不再是"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3、总承包人承包的群组工程中,转包不超半数可按分包处理。
比如一个住宅小区若干栋楼宇,总承包人中标后,没有全部自己施工,也没有全部转包出去,而是自己施工几栋,转包给其他施工企业或施工队伍几栋,严格地讲这实际是一种分割转包的行为。
4、巧借实际施工人地位,直接起诉。可以排除总承包合同的约定管理和仲裁条款。
5、正确运用停工抗辩权及施工方的解约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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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前
谢斌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4 人
问题:请问我国刑法对于追诉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分析: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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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前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5 人
问题:你好,我以前年少不懂事,进过牢子,留案底了,我想知道案底影响工作吗?
分析:您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对于未成年人,可以在其档案中封存犯罪记录。也就是一般的机构无法查询到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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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前
谢斌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4 人
问题:我在微信上面被骗了2万,我找警察报案,警察却不给我立案。我该怎么办?
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因此你可向检察院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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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前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5 人
问题:我开的按摩店被人举报卖淫,110都来了。这纯属诬陷,我怎样才能知道举报人是谁?
分析:您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其保守秘密。你无权知道举报人的信息,如果你的美发店没有实施被举报的行为,你就不会受到处罚。打击报复举报人是违法行为,还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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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前
谢斌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4 人
问题:请问我的快递商品在运输途中毁损了,我该如何维权承担?
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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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前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5 人
问题:请问我七岁的小儿子将我送给他的一支钢笔低价卖给了二手商店,我能能要求退回吗?
分析:您好,您可以要求退回的。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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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前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5 人
问题:隔壁家的小娃娃因为家人患新冠肺炎被隔离,现在没人照顾,应该谁来照顾他?
分析:《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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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前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5 人
问题:我玩手机被老师没收了。请问,我能起诉他要回自己的手机吗?
分析:老师有管理和教育学生的义务,有权制止你上课玩手机。但是,你拥有手机的所有权,老师不能将手机没收后拒不归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你有权向法院起诉,要回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