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终止时,如何安置和补偿职工?
2020-09-17 14:42:04 259 来源:慧法顾
企业终止经营,职工受到的影响最直接、最严重,很可能导致部分职工暂时或长期失业,甚至影响家庭生活。那么,外资企业终止时,如何安置和补偿职工呢?
企业终止经营,职工受到的影响最直接、最严重,很可能导致部分职工暂时或长期失业,甚至影响家庭生活。那么,外资企业终止时,如何安置和补偿职工呢?
企业终止经营,职工受到的影响最直接、最严重,很可能导致部分职工暂时或长期失业,甚至影响家庭生活。而当企业营业时间较长、规模较大的情况下,企业终止经营将会导致大量职工的工作没有着落,还可能危害到社会的安定。这是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任何一个国家政府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因此,外资企业在终止时,应承担其应有的社会责任,妥善安置职工,尽量对职工给予足额的经济补偿,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外资企业清算时,除了清算费用以外,应优先支付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经济补偿金。此外,在具体操作上,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公司的员工安置时间
对清算公司员工的安置,在时间上可以一次完成,也可以分为数次进行。对于存在延续的经营活动的公司,员工安置时间方案的取舍,就要取决于公司对正在延续的经营活动的态度。如果经营活动全部终止,则员工安置时间可以采取一次完成,以一个时间为准;如果经营活动持延续状态,则需要多个安置时间。简单来说,参与延续经营活动的员工是一个安置时间,其他员工是一个安置时间。
实际操作中,如果选择第一种方式,虽然可以节省员工安置费用,但是存在预期收益无法收回、对老客户利益损害过大和过分透支股东方信用的可能。例如,某公司清算,员工定在某个时间全部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外存在未履行完维护义务的合同,同时还存在履行义务完毕后的收益。公司在解除员工合同的同时也终止了对外的所有业务活动,包括未完的维护义务,这一决定在造成预期收益无法收回的同时,还存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可能,长远来看,这一决定很有可能造成透支股东方信用的影响。
如果选择第二种方式,虽然要支付员工的工作费用。可比较起来,对于那些短期内就能完成的合同,很可能会收到良好的效果:一是原合同可以履行完毕,不存在违约的问题,不会给公司带来额外的损失;二是可以收回公司预期的收益,增加公司的效益;三是能较好的维护公司股东方的形象,给客户一种讲信用和负责任的姿态。
2、公司的客户资源和对外信用
在公司的清算中,公司员工与客户普遍存在这样的反映:公司清算,丢掉了所有的客户资源和艰苦打拼下来的企业信用,实在可惜。一个公司的客户资源和对外信用,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在公司的日常运营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作为一个正常运作的公司,无论其是存在还是消失,都或多或少有着自身的客户资源和对外信用。这种看之无形用之有形的资源,不会随着公司的灭失而完全消灭。特别是那些经营良久的公司,即使进入清算,其无形资源也仅仅是稍有折扣。所以说,在清算中合理妥善地运作这些无形资源,对一个公司的清算盈亏就显得至关重要。
-
2021天津律师事务所排名(天津十大律师事务所排行榜单)
- 2021台湾律师事务所排名(台湾十大律师事务所排行榜单) 2021-07-14
- 2021山西律师事务所排名(山西十大律师事务所排行榜单) 2021-04-22
- 2021香港律师事务所排名(香港十大律师事务所排行榜单) 2021-07-14
- 2021澳门律师事务所排名(澳门十大律师事务所排行榜单) 2021-07-14
- 2021贵州律师事务所排名(贵州十大律师事务所排行榜单) 2021-07-12
- 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是多少? 2022-03-31
- 2021年黑龙江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黑龙江房产纠纷律师费多少钱) 2022-02-14
- 2022年天津劳动工伤律师收费标准(天津劳动工伤律师费多少钱) 2022-03-31
- 天津房产税怎么计算(房产税计算器2021) 2021-09-01
-
刚刚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 人
问题:隔壁家的小娃娃因为家人患新冠肺炎被隔离,现在没人照顾,应该谁来照顾他?
分析:《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
1小时前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 人
问题:我玩手机被老师没收了。请问,我能起诉他要回自己的手机吗?
分析:老师有管理和教育学生的义务,有权制止你上课玩手机。但是,你拥有手机的所有权,老师不能将手机没收后拒不归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你有权向法院起诉,要回手机。
-
2小时前
谢斌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1 人
问题:我与对方之前做买卖时没有签书面合同,现在发生纠纷,我要如何维权?
分析:双方没有签书面合同,一方可以提供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法院通常结合双方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做出认定。 对于没有记载名称的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也可以作为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证据。
-
2月前
林九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3 人
问题:醉驾找关系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是合理的吗?
分析: 一、醉驾找关系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是合理的吗? 醉驾找关系没有所谓的最佳时间,托关系解决醉驾的问题也是不合理的。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醉驾的状态下继续行驶机动车辆的,很有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因此我国对于醉驾的行为是严惩不怠的。 二、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及相关内容拓展 1、饮酒驾车 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 按照新交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饮酒后驾车,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记12分。 2、醉酒驾车 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考取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酒驾驶是一种很危险的驾驶行为,醉酒状态下的司机意识不清醒,很容易分神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意外将会造成难以估计的后果。找关系是属于不合理的行为,对于醉酒驾驶的驾驶司机还是需要进行惩罚,并且教育至酒醒进行深刻反省,如果找关系能解决就起不到预防犯罪的作用了。慧法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2月前
王毅泽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1 人
问题: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分析: 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一、办房产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流程是什么 1、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流程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至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2、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拿会测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证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金,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 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6、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房产证是购买了房子之后必须办理好的证件,而要办理房产证并不是仅仅携带购房合同就可以了,还有很多其他的证明都是在申办房产证的之前就准备好的,否则房管部门会因证件不齐拒绝办理从而耽误很多时间精力。
-
2月前
李建川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1 人
问题:一般审车过期允许多长时间
分析: 一、一般审车过期允许多长时间 审车过期允许延期1个月进行。 汽车年检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内,审车时间可以提前3个月或延期1个月进行。如果拖审2个月将对驾驶人进行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车辆年检过期的后果 1、不按期年检的车辆,除了车辆行驶安全得不到保障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逾期未年检,将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处罚。上路被抓到的,甚至要扣车。 2、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因为保险单上标注拒赔对象,包括了年检过期的车辆。 3、特别要注意的是,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3次年检)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强制报废。 三、一般车辆年检时间是多久? 新车前六年,每两年一检,之后每一年一检,十五年后吧,每半年一检。前六年一般记住上牌日期就行,按这个日期每两年提前90天内就可以。 车检带上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将车辆驾驶相关地点去检查车辆。之后会自动出表,车审完去窗口排队交表,办理完手续就能提车了。同时车辆单位或者车主应当填写《车辆年检表》,并按照当地车管部门规定的日期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年检。车辆检验合格后,由车管机构在驾驶证和机动车年检表上加盖某某年车管检验合格印章。 车辆长时间在外地执行任务不能按期参加检验的,应当提出申请,并报来源地车管局委托的当地车管局检查。检验结束后,将检验结果通知来源地车管所。 机动车辆可于年检日期前3个月内接受年检。最好提前两个月或一个月以上,不要等到年检结束才想检查几天。其次,每月10号之前,检测站业务量相对较小,可以选择相应的日期进行年检。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新车进行年检的话,在购买新车的六年内,一般是两年进行一次年检。如果车辆的购买年限在六年到十五年之内,一般每年都需要进行一次年检。车辆购买年限超过十五年,则每半年年检一次。
-
2月前
壹叁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1 人
问题:轻伤二级最低判几个月
分析: 一、轻伤二级最低判几个月刑? (一)依据我国《刑法》相关法例,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依据我国《刑法》相关法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 第一,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规定,但第二款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等伤害后果的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根据伤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罚的轻重成正比的逻辑,可以认为第一款所规定的刑罚就是对应轻伤这种危害结果的。 第二,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若故意伤害行为仅造成被受害人轻微伤,则其行为应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能认为是犯罪。 第三,司法实践中对人体伤情进行法医学鉴定的量化标准是《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在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时,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来解决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问题,而在适用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时,应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来解决定罪问题,即伤害后果达到什么程度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故意伤害判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依据《刑事诉讼法》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3、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4、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其实,一般在故意伤害罪当中,通常只是区分了轻伤、重伤以及死亡等三种伤害情况,而对于轻伤一级与轻伤二级的量刑处罚,没有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不大,并且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判决一般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
2月前
林二二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 人
问题:我弟因为吸毒被抓,请问吸毒抓到后处理流程是什么样的
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提供的地点,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或者其指定的其他隐藏的场所,一般则是行为人专门为吸毒者准备的某种比较固定的场所,如利用住宅、居所或者租赁他人房屋让他人吸毒等,至于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的次数、人数以及提供时间的长短,均对本罪的构成毫无影响,即不论容留几人,也不论容留了几次,以及多长时间,都可构成本罪。量刑方面,根据刑法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