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被告拒绝开庭怎么办
2020-09-04 09:26:43 681 来源:慧法顾
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相比,开庭庭审显得更加的重要,一些人成为了刑事案件的被告之后,认为对方提起的诉讼对自己太不利了,自己也不想要参与案件的开庭审理,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强制被告到庭,那么,刑事案件被告拒绝开庭怎么办? 一、刑事案件被告拒绝开庭怎么办 如果是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决定逮捕。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必须到庭参加诉讼,我国没有刑事案件被告
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相比,开庭庭审显得更加的重要,一些人成为了刑事案件的被告之后,认为对方提起的诉讼对自己太不利了,自己也不想要参与案件的开庭审理,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强制被告到庭,那么,刑事案件被告拒绝开庭怎么办?
一、刑事案件被告拒绝开庭怎么办
如果是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决定逮捕。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必须到庭参加诉讼,我国没有刑事案件被告人可以缺席审判的制度。对于不想出庭的被告人,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一般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向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送达传票通知他们开庭的时间、地点,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会再次发出传票通知被告到庭应诉。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人,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还是不出庭的话,法院就会派出司法警察强制拘传其到庭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査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权利
1、有权委托代理人
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律师叫辩护人,独立行使辩护权,不受当事人的支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律师叫代理人,不是独立的一方,必须按照当事人的意思办事。
因此,辩护人不能行使代理权,代理人不能行使辩护权。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应当分别请律师做辩护人和代理人。辩护人和代理人可以请同一个律师,但应当分别办理委托手续。
2、请求回避权
3、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
在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庭调查和辩论中,和原告人地位是平等的。
4、有权对原告人提出反诉。
如被告人将原告人打成轻伤,构成犯罪,原告人对被告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有权赔偿医药费一万元。
被告人说是原告人先动手将自己打伤的,虽然鉴定为轻微伤,原告人不构成犯罪,但被告人花了一万五医药费,要求原告人赔偿。遇到这种情况,被告人应当以原告人为被告提出反诉,法庭应当两案合并审理。
5、上诉权
被告人不服判决中的民事部分,可以对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三、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
一般刑事案件都有基层法院审理。
基层法院审理的好处是:
1、便于法院了解案情;
2、便于诉讼参与人出庭,包括被告人、被害人、监护人、证人、鉴定人;
3、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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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新房还沒装修入住物业就要我们交物业费,请问这合法吗
分析:国家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合同中规定业主要支付装修管理费,那么业主就要按合同支付管理费;如果双方并没有这种约定,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不能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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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二七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 人
问题:跟朋友一起喝酒,结果因为他喝太多导致死亡,其他跟着一起喝酒的朋友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么
分析:你好,以上情况如果没有强制劝酒等情况不应当承担责任,具体可以面谈帮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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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我想和丈夫离婚,但他向我要钱,不给钱就不离,我该怎么办。
分析:你好,可以去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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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您好,我的跟别的男人跑了三年了,也联系不上,我想离婚怎么离婚呀
分析:您好,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因找不到被告而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其它方式送达诉讼材料和开庭传票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60日后,若对方不到庭,法院会缺席宣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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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被流浪猫狗咬伤谁担责?
分析:您好,如果流浪狗和流浪猫被人收留了,流浪狗和流浪猫的收留者就是动物的管理人了,被人收留的流浪狗和流浪猫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管理人也就是收留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只是好心人路过的时候或者偶尔去喂养它们一下,流浪狗和流浪猫没有事实上的主人或者管理人,这就无法确定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这种无人管理的流浪狗、流浪猫伤人的案例目前在我国存在法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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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农村盖房子时工人摔伤应向谁索赔?
分析: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黄某系发包方,与孙某形成了建房承揽合同关系,孙某与李某则为雇佣关系。李某因脚手架松动而摔下,如其并不存在过错,则孙某作为雇主应对李某在建房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黄某欲建四层楼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方来承建。黄某在明知孙某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而选用孙某为承建人,其在承建人的选用上存在过错。故李某可要求黄某与孙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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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车辆买卖未过户,事故风险谁承担
分析:您好,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就是说,机动车买卖,只要车辆交付给了买主,车辆的所有权就立即发生转移,未过户登记不影响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车辆交付后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其间发生事故,责任也应该是由车辆的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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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十八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1 人
问题:房屋采光权受损害怎么办
分析: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当采光权受到侵犯时,《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受害人可选择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受害人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是否侵犯采光权’首先要看影响采光和日照的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是经过审批的合法建筑,则当亊人可以另行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决。你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对方当亊人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