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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房租未到期 房屋承租人能否获得补偿安置

2020-09-02 16:53:18 772 来源:慧法顾

房屋拆迁前,被拆迁人将房屋出租了承租人的,在拆迁时,租赁关系还未解除的,承租人往往会和出租人(被拆迁人)而产生纠纷。那么,拆迁时房租未到期,房屋承租人能否获得补偿安置?请看下文。拆迁时房租未到期

  房屋拆迁前,被拆迁人将房屋出租了承租人的,在拆迁时,租赁关系还未解除的,承租人往往会和出租人(被拆迁人)而产生纠纷。那么,拆迁时房租未到期,房屋承租人能否获得补偿安置?请看下文。拆迁时房租未到期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在房屋拆迁中,如果房屋已经出租给了承租人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没有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对被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承租人对产权调换的房屋继续承租,同时白拆迁人应当与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如果被拆迁人与承租人解除了租赁关系或者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了安置,被拆迁人可以获得被拆迁人的补偿,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置换。

  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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