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多少人群诉
2021-10-28 11:43:40 611 来源:慧法顾
不少于一户,群体诉讼是为解决多数人纠纷所设计的一种当事人诉讼制度。
一、业主多少人群诉
不少于一户,群体诉讼是为解决多数人纠纷所设计的一种当事人诉讼制度。各国根据自己国情和诉讼传统建立了各自的群体诉讼制度我现行民事诉讼法,在吸收借鉴美国集团诉讼和日本的选定当事人制度的立法经验基础上,总结我国司法实践经验,确立了我国群体诉讼的制度,即代表人诉讼制度。但因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的设计缺陷和法院司法制度的内部不足的双重作用,抑制了代表人诉讼制度排解群体纠纷机能的发挥,大大削弱了其制度功能,使得代表人诉讼在我国较少被适用或适用效果不佳。
二、物业纠纷的特点
一是业主主动维权意识增强,维权手段和途径多样化。与以往传统的物业纠纷案主要集中在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索要物业费、供暖费等,业主仅在应诉答辩时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被动提出质疑以进行抗辩相比,目前,业主主动维权意识大大提高,且手段多样。他们一方面能针对物业公司在实际工作中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现象,主动起诉;另一方面,还积极主动地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问题,要求通过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同时,有相当一部分小区自主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通过与物业公司重新签订合同或更换物业公司等进行维权。
二是业主维权关注的权利更细节化、专业化、扩大化。首先,业主更加注重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他们与物业公司或开发商之间发生的纠纷不仅仅局限在房屋质量等直接关系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而更多地注重细节,着眼于为自己营造高品质的生活环境。如业主因电梯运行产生噪音、房屋所安装玻璃的安全性能等提起诉讼不断增多。该类问题因为有较为专业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很多情况下需要参考专家或制定部门的解读和意见。其次,业主所关注的权利范围不再局限于自身专有权,更多的着眼于成员权和共益权的维护和行使。
三是业主维权的群体性特征日益明显,潜在影响面较大。由于上述物业纠纷案件所涉及的权益带有较强的公共性,因此往往是多名业主作为共同原告提起诉讼。如朝阳法院受理的噪音污染、安全玻璃、绿地改建等案件均为几十户业主联合诉讼。同时,网络在这个过程中也起到了沟通的作用。不少业主通过网络联合起来进行共同诉讼。此外,这类案件处理结果的影响力不仅限于案件当事人本身,而且还对整个小区业主的相关权益产生影响,处理不当可能引发后续纠纷。
四是业主在维权过程中的弱势地位仍然明显,并导致恶性循环。这首先表现在主体资格问题上。部分物业纠纷案件中涉及标的关系到全体业主权益,而征集全体业主作为共同原告起诉在事实上无法实现。其次是举证问题。业主由于不具备足够的专业素养,不能合法、有效地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故在诉讼期间难以尽到举证义务,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三、物业欠费有没有诉讼期
有的。要根据具体情况确认。
首先、拖欠物业费是民事纠纷,在民事纠纷中不叫追诉期而是叫诉讼时效。
1、向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物业公司不能违法约定延长诉讼时效,
2、如果物业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他们在3年的诉讼时效时间内,曾经向自己催交过物业费,就可以依据规定首先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只要这样人民法院就会对物业公司进行的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不予支持。
拖欠物业费是民事纠纷,在民事纠纷中不叫追诉期而是叫诉讼时效。业主群诉,不少于一户,群体诉讼是为解决多数人纠纷所设计的一种当事人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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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新房还沒装修入住物业就要我们交物业费,请问这合法吗
分析:国家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合同中规定业主要支付装修管理费,那么业主就要按合同支付管理费;如果双方并没有这种约定,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不能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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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林二七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 人
问题:跟朋友一起喝酒,结果因为他喝太多导致死亡,其他跟着一起喝酒的朋友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么
分析:你好,以上情况如果没有强制劝酒等情况不应当承担责任,具体可以面谈帮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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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我想和丈夫离婚,但他向我要钱,不给钱就不离,我该怎么办。
分析:你好,可以去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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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您好,我的跟别的男人跑了三年了,也联系不上,我想离婚怎么离婚呀
分析:您好,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因找不到被告而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其它方式送达诉讼材料和开庭传票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60日后,若对方不到庭,法院会缺席宣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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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被流浪猫狗咬伤谁担责?
分析:您好,如果流浪狗和流浪猫被人收留了,流浪狗和流浪猫的收留者就是动物的管理人了,被人收留的流浪狗和流浪猫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管理人也就是收留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只是好心人路过的时候或者偶尔去喂养它们一下,流浪狗和流浪猫没有事实上的主人或者管理人,这就无法确定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这种无人管理的流浪狗、流浪猫伤人的案例目前在我国存在法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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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农村盖房子时工人摔伤应向谁索赔?
分析: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黄某系发包方,与孙某形成了建房承揽合同关系,孙某与李某则为雇佣关系。李某因脚手架松动而摔下,如其并不存在过错,则孙某作为雇主应对李某在建房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黄某欲建四层楼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方来承建。黄某在明知孙某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而选用孙某为承建人,其在承建人的选用上存在过错。故李某可要求黄某与孙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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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车辆买卖未过户,事故风险谁承担
分析:您好,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就是说,机动车买卖,只要车辆交付给了买主,车辆的所有权就立即发生转移,未过户登记不影响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车辆交付后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其间发生事故,责任也应该是由车辆的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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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林十八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1 人
问题:房屋采光权受损害怎么办
分析: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当采光权受到侵犯时,《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受害人可选择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受害人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是否侵犯采光权’首先要看影响采光和日照的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是经过审批的合法建筑,则当亊人可以另行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决。你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对方当亊人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