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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劳动仲裁请律师多少钱(河北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2021-10-22 16:04:58 742 来源:慧法顾

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

  劳动仲裁请律师要多少钱

  一、劳动仲裁请律师要多少钱

  1、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

  3、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二、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地等。如果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三、劳动仲裁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劳动仲裁,不仅要在时效期内提起,还要准备好书面仲裁申请以及相关证据。对于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关于劳动仲裁的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计时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可协商按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可在每工作小时500元至3000元幅度内议定,具体价格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河北律师收费标准)

  计件收费标准(一)适用范围: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民事、商事诉讼:3000—30000元;

  对疑难重大复杂案件、集团犯罪案件可在不高于上列标准的5倍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河北律师收费标准)

  按标的收费标准(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

  10万元(含)以下:8%,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1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6%,

  1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元):4%,

  1000万元以上:2%

  (河北律师收费标准)

  风险代理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律师事务所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数额在标的额10%至30%内议定,具体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法律顾问服务收费标准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可根据聘请单位的注册资本数额、企业规模、年营业额、法律事务的多少及难易程度等确定法律顾问费数额,每年法律顾问费数额可在6万元至60万元以内议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经营性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可参照企业法律顾问的收费标准经协商确定。

  河北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第117号)、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68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当向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预交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受理费和处理费由申诉人在收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通知后五日内预交,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被诉人在收到申诉副本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诉通知后五日内预交处理费。

  第三条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下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第四条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一)劳动争议案件无经济标的的,每件收费300元。

  (二)有经济标的劳动争议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标的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按400元收费;1万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但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2万元。

  第五条 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金额以申诉人请求的数额为准。请求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未支持争议金额的以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为准,在结案时变更收费额度。

  第六条 申诉人增加仲裁请求、被诉人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相关仲裁请求的,案件处理费按不同的请求分别计算收取。

  第七条 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败诉,一方胜诉的,仲裁费由败诉的一方负担;当事人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仲裁费由作出裁决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决定双方各自负担的数额。

  第八条 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由作出调解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决定。

  第九条 劳动争议案件结案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确定数额的仲裁费上缴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条 撤诉的案件,仲裁费由申诉人负担,其中受理费全额收取,处理费减半收取。

  第十一条 当事人交纳仲裁费确有困难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缓、减、免交仲裁处理费用: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凭当地市政府民政部门当年发放的低保证明可予全免。

  (二)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凭失业证明可予全免。

  (三)受伤致残未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前,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医院住院证明及医疗费用清单,可酌情准予减、缓。

  (四)因工致残且未参加工伤保险的 ,当事人凭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可酌情准予减、缓。

  (五)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当事人,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单位暂未报销医疗费用的,凭医疗保险经办部门证明和医院住院证明及医疗费用清单,可酌情准予全免或缓交。

  (六)当事人被拖欠工资3个月以上的,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有关单位有效证明可酌情准予缓交。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费主要用于仲裁活动经费开支的补助,包括:仲裁办案费(办案补助、交通补助、证人误工补助、误餐补助、聘用人员费用等)、鉴定费、勘验费、旅差费、文书表册印刷费、专业设备购置及维护费、资料、宣传教育费等。

  第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单位应到当地物价部门申令《收费许可证》,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纳入同级财政专户管理。

  第十四条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加强对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管理政策和财务制度,自觉接受同级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河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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