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签订前需要注意什么
2021-09-27 13:27:06 669 来源:慧法顾
其实日常对于自己的房屋进行装修的话都是要跟装修公司签订相关的装修合同的,基本上我们大家对于合同的内容也只是看一下相关的款项以及问题,所以对于一些细节内容的话都是没有仔细阅读过的。
其实日常对于自己的房屋进行装修的话都是要跟装修公司签订相关的装修合同的,基本上我们大家对于合同的内容也只是看一下相关的款项以及问题,所以对于一些细节内容的话都是没有仔细阅读过的。那么,装修合同签订前需要注意什么?下面就跟着慧法顾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装修合同签订前需要注意什么
资质查看:查看装修公司的手续是不是完全,一个合法经营的装修公司,营业执照是必要的。如今很多公司都开设了分支机构,对这样的公司还应当查看对方是不是有法人委托书。
规划样图:对装修公司提供的规划方案要有具体的规划样图,核算报价客户应当严厉审定。如果委托装修公司挑选建材的话,装修公司通常会提供预选的资料样品,客户应当保留以便日后查看对照。
工期商定:通常2居室10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假如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定时和规划商讨此条款。
质量检查:两边约定在施工进程平分几个期间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合格的填写是:第一期间是即首要资料出场时检验;第二期间是荫蔽工程结束后进行检验;第三期间即工程全部结束,检验合格用户签字,结算结束,进入保修去现场检验即可。乙方应提前两天告诉甲方参与检验,期间检验后,应填写工程检验单。
核算价格:很多装潢公司即是利用了消费者这种心思,在签定合同时,将“合同总价”压低,麻木消费者,而在一些细节处,设置种种妨碍,致使消费者不得不在履行合同时,付出“额定”的所谓“实践费用”。消费者明知自己被算计了,但是面对有合同在手的装修公司,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注意尺寸:在每一笔装修订单中,大概有10%到20%赢利是通过虚报面积拿到的。大多数情况下,丈量装修面积的工作由装修工完结,就算业主拿好纸笔在一边记载,但是装修工丈量时手势的变化是不易发觉的。正本25公分的长度很可能成为28公分。这儿多出3公分那里多出3公分,这些多出部分的资料费就全进了装修公司的口袋。
二、装修合同怎么签的
1、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
例如,几次验收程序、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
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在约定装修的材料标准时,一定要非常细致,包括外墙、内墙、顶棚、地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每个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号都要清楚标明,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名牌”、“国际名牌”之类的字眼。
2、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
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
3、预算项目变更时,双方应该重新签订协议。
三、装修合同违约怎么起诉
装修合同违约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订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装修合同违约有三种解决办法:
第一:和装修公司或是装修队协商,再另起一份合同,要把当事人需求写的详细,并且写好规定时间内必须得完成工程,否则耽误一天扣多少余额的装修款。凡事空口无凭,立字为据。
第二:如果装修队不另起这份合同,那剩下的钱就不用给他们了,但是一定要跟他们说清楚,并且要立字为据叫他们过来签字。
第三:直接前往人民法院起诉,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慧法顾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装修合同签订前需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装修合同一般是一式两份的结构,委托方和承接方各留一份,最后签订装修合同时,需要加盖公章,合同如果没有盖章,就不具备法律效力。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慧法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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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新房还沒装修入住物业就要我们交物业费,请问这合法吗
分析:国家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合同中规定业主要支付装修管理费,那么业主就要按合同支付管理费;如果双方并没有这种约定,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不能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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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林二七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 人
问题:跟朋友一起喝酒,结果因为他喝太多导致死亡,其他跟着一起喝酒的朋友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么
分析:你好,以上情况如果没有强制劝酒等情况不应当承担责任,具体可以面谈帮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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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我想和丈夫离婚,但他向我要钱,不给钱就不离,我该怎么办。
分析:你好,可以去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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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您好,我的跟别的男人跑了三年了,也联系不上,我想离婚怎么离婚呀
分析:您好,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因找不到被告而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其它方式送达诉讼材料和开庭传票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60日后,若对方不到庭,法院会缺席宣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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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被流浪猫狗咬伤谁担责?
分析:您好,如果流浪狗和流浪猫被人收留了,流浪狗和流浪猫的收留者就是动物的管理人了,被人收留的流浪狗和流浪猫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管理人也就是收留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只是好心人路过的时候或者偶尔去喂养它们一下,流浪狗和流浪猫没有事实上的主人或者管理人,这就无法确定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这种无人管理的流浪狗、流浪猫伤人的案例目前在我国存在法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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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王飞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6 人
问题:农村盖房子时工人摔伤应向谁索赔?
分析: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黄某系发包方,与孙某形成了建房承揽合同关系,孙某与李某则为雇佣关系。李某因脚手架松动而摔下,如其并不存在过错,则孙某作为雇主应对李某在建房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黄某欲建四层楼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方来承建。黄某在明知孙某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而选用孙某为承建人,其在承建人的选用上存在过错。故李某可要求黄某与孙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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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罗大哥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20 人
问题:车辆买卖未过户,事故风险谁承担
分析:您好,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就是说,机动车买卖,只要车辆交付给了买主,车辆的所有权就立即发生转移,未过户登记不影响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车辆交付后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其间发生事故,责任也应该是由车辆的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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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林十八 · 普通用户 近期解答 1 人
问题:房屋采光权受损害怎么办
分析: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当采光权受到侵犯时,《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受害人可选择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受害人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是否侵犯采光权’首先要看影响采光和日照的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是经过审批的合法建筑,则当亊人可以另行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决。你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对方当亊人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